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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大创新培育电子政务发展沃土

    4具有创新的社会效果

    方能体现电子政务的核心价值

    我国当前正在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国家电子政务总体框架要求,应用系统建设要有利于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和优化组织结构,避免简单地在原有体制和业务流程基础上建设应用系统。温家宝总理明确指示:“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为公众参与经济社会活动创造条件。”

    我国许多成功的电子政务典型案例的经验充分证明了只有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改革政府的管理体制、建立新型的管理架构,才能使电子政务发挥出巨大的作用,得到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北京市东城区的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就是这方面的典范。

    党和国家从来就是把电子政务与政府改革创新联系在一起的。可是令人吃惊的是,在执行层面,甚至众多专家学者,却对电子政务只有在政府改革中才能真正发挥其核心社会价值这一国际公认的理念讳莫如深,甚至是反对和抵制。这将极大地影响我国电子政务的社会效果。

    由于我国电子政务应用在大多数情况下只是在原有体制和业务流程基础上构建,少有创新理念和思想,致使建设的总体格局长期处于地方、部门封闭自建,特别是政府的管理环节和层次依旧,使政府办公效率和质量的提高十分有限,且造成建设和运维成本巨大,加剧了政府的财政负担。这种落后的建设理念,甚至对于专业化要求极高、服务范围通达全行政辖区的电子政务网络也普遍坚持独立自建。以租用裸光纤组网的方式为例,在功能完全相同的情况下,若采用网络整体外包,租用电信服务的方式至少可以比租用裸光纤方案节约经费七分之六(按2008年3月河北省政法委网络建设实施方案测算),这是多么巨大的浪费!

    我国近两年全国电子政务投入超过1200亿元,竟仍有85%的经费用于硬件购置,在网络上的花费恐怕占到了相当比例。租用电信网络服务,可将财政的钱反还给社会,推动现代服务业的发展。自建自管网络是为政府增加固定资产,加上运维和升级换代的后续费用,全部要纳入政府财政支出,增加了行政成本。而所谓只有自建自管的网络才能保证信息安全的说法则完全不能成立。部门分头自建电子政务产生了诸多弊端,正如青岛市委、市政府计算机中心所做出的深刻总结:“按照传统政府的运行模式,分级、分部门独立构建信息化系统,甚至在一个部门内部的不同业务系统也要独立建设、独立运行,这就易于形成极其严重的后果——经济上的‘资金黑洞’、管理上的‘信息孤岛’、体制上的‘业务割据’。” 还不止于此,这种部门自建信息系统最大的弊端是难于支持政府机构改革和管理创新。这种建设模式难以支持政府职能的优化重组,会增加机构改革的难度,不可能产生创新性的社会效益。

    摒弃面向机构的电子政务建设模式,建立面向政务职能的全流程、可实现业务重组的跨部门电子政务应用系统,我们才有可能建立具有创新性社会效益的电子政务体系。它必须能够支撑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管理创新,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和公众满意度,真正惠及全民。它必须能够促进政府减少管理环节和层次,结构性地提高行政效率和降低行政成本,建成高效、低成本的行政管理体制。它还应能够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保证依法行政和清正廉洁。最后,它必须能够全面推动各项事业的发展和社会进步。这一切正是我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迫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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