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168 专稿】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是电子政务的一个老大难问题,一提起这个问题,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对信息化认识水平低、部门利益在作崇。不可否认,确实有个别部门在利用垄断信息为本部门牟利,但这毕竟是少数。阻碍政府间信息共享的深层原因是什么?在现行政治体制下,如何推进跨部门信息共享?近日,IT168采访了原国家信息中心副主任、中国信息协会副会长胡小明。
信息共享只是手段
记者:很多单位都将实现部门之间充分的信息共享作为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目标,但是做好的却不多,主要原因是什么?
胡小明:第一原因可能是很多人把信息充分共享当成最终目标。信息共享应当作为手段来看待,政务工作的效益才是目标。将手段当作目标肯定会忽略电子政务的主要任务,会做出很多没有价值的事情,造成效益成本的不划算,当然信息共享也就做不下去了。
记者:将信息充分共享视为信息化的目标之一,大家都是这样讲的,实现信息充分的共享会有什么不对吗?
胡小明:这是信息化与信息技术宣传中给人们造成的误解,在这些宣传中把信息共享的好处绝对化了,使人们把信息共享当成目标,从而不计成本地追求信息的充分共享。不讲求成本效益是导致合理的信息共享不能实现的主要原因,那些不合理的信息共享会耗去大量的精力与资源,使得该做的信息共享也做不好了。
记者:这个观点颇为新奇,与多数人的看法不一致,普遍认为信息资源的部门所有制才是阻碍信息共享实现的主要原因,在实现共享过程中没有碰到部门的阻力吗?
胡小明:一些政府部门对信息共享是有阻力的,如果该部门可以利用这些信息资源在市场上获利,这种反对的呼声就会更大,随着政府管理的规范化,部门经营数据或某些工作人员利用掌握信息的机会寻租的现象会逐渐得到制止。还有一些政府部门对信息共享不积极是因为看不清楚效益,本部门为支持信息共享要付出大量精力,这些工作的成本没有得到补偿,谁愿意辛苦地做无意义的事情?何况增加工作量而无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