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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碍政府间信息共享的仅仅是部门利益吗?

    【IT168 专稿】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是电子政务的一个老大难问题,一提起这个问题,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对信息化认识水平低、部门利益在作崇。不可否认,确实有个别部门在利用垄断信息为本部门牟利,但这毕竟是少数。阻碍政府间信息共享的深层原因是什么?在现行政治体制下,如何推进跨部门信息共享?近日,IT168采访了原国家信息中心副主任、中国信息协会副会长胡小明。

信息共享只是手段

    记者:很多单位都将实现部门之间充分的信息共享作为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目标,但是做好的却不多,主要原因是什么?

    胡小明:第一原因可能是很多人把信息充分共享当成最终目标。信息共享应当作为手段来看待,政务工作的效益才是目标。将手段当作目标肯定会忽略电子政务的主要任务,会做出很多没有价值的事情,造成效益成本的不划算,当然信息共享也就做不下去了。

    记者:将信息充分共享视为信息化的目标之一,大家都是这样讲的,实现信息充分的共享会有什么不对吗?

    胡小明:这是信息化与信息技术宣传中给人们造成的误解,在这些宣传中把信息共享的好处绝对化了,使人们把信息共享当成目标,从而不计成本地追求信息的充分共享。不讲求成本效益是导致合理的信息共享不能实现的主要原因,那些不合理的信息共享会耗去大量的精力与资源,使得该做的信息共享也做不好了。

    记者:这个观点颇为新奇,与多数人的看法不一致,普遍认为信息资源的部门所有制才是阻碍信息共享实现的主要原因,在实现共享过程中没有碰到部门的阻力吗?

    胡小明:一些政府部门对信息共享是有阻力的,如果该部门可以利用这些信息资源在市场上获利,这种反对的呼声就会更大,随着政府管理的规范化,部门经营数据或某些工作人员利用掌握信息的机会寻租的现象会逐渐得到制止。还有一些政府部门对信息共享不积极是因为看不清楚效益,本部门为支持信息共享要付出大量精力,这些工作的成本没有得到补偿,谁愿意辛苦地做无意义的事情?何况增加工作量而无补偿?

信息共享的评判标准

    记者:您主张信息共享首先要做的是选择有效益、有价值的内容,请问应该用什么标准来判断一项信息共享的价值?

    胡小明:评价信息共享项目的价值十分重要,因为成本比较容易估计,主要是数据维护、质量管理,但信息共享的效益估计却很不容易,信息共享项目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面向基层操作业务的信息共享,为了提高业务操作的质量需要及时准确地将相应数据集中到业务处理人员的案头上,例如税务系统中能够调出相关增值税的相应数据,在项目许可申请中调出以前填写的资料而减少用户的反复填报。这类应用中信息共享的作用是明确的,共享数据也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其效益自然是容易计算的,这类面向基层操作的信息共享业务在效益、成本的关系上是清晰的,这样的业务也容易成功。

    第二类业务是面向政府研究、领导决策等工作的信息共享,这种信息共享的作用是发现知识、总结规律,如同“数据挖掘”,要从数据中发现新知识、新问题,这时信息共享系统的价值就很难判断。

    记者:这些应用应该是很有意义并且能提高决策质量,为什么会很难判断呢?为什么不能依照信息共享可能带来的政策改进做一个大致的估价?

    胡小明:我们不能用政策改进带来的效果来评价该系统是否有价值,因为研究者、领导人同时还有着其它的信息渠道,可以通过互联网搜索软件如Google、百度来得到相应资料进行研究,可以通过不同的信息资料来源发现同样的知识与规律,随着政府信息不断开放,社会信息渠道不断丰富,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共享系统已面对极大的竞争,大量的替代品在压低政府信息共享系统的价值。

如何降低成本

    记者:面向研究决策的信息系统由于有大量的替代品使其实际价值大大下降,建设成本不变,很容易亏本,有什么办法来降低成本呢?

    胡小明:不论是第一类业务还是第二类业务,降低成本都是十分重要的,它是信息共享项目成功的又一关键。降低成本的措施包括不要提出过分的数据要求、不要过于紧密的系统来融合、不要过高、过快的频率,只要够用,指标就低不就高。例如工商局的年检及信用系统想用税务局的企业纳税额数据,这就是一种过高的数据要求,税务局也不会提供,因为这涉及到企业的商业秘密,会为税务局工作带来很大泄密风险。如果工商局只要求税务局提供企业交税的一个百分比而且仅需半年提供一次,税务局实现起来便很容易,成本低、安全风险小才会实现目标。努力降低数据支持的成本,给予合理的经费以补偿增加的工作量是确保电子政务信息共享可持续的重要措施。

    记者:不要提出过分的数据共享要求,要减少系统耦合的紧密程度,对增加的工作量予以适当经费补偿等措施对两类信息共享都是适用的,对第二类信息共享系统还有什么新建议?

    胡小明:面向政策研究,政府决策的信息共享系统,必须要强调从政府应用的特点出发,使系统有特点,减少外部系统的可替代性才能增加其价值,提高政府官员的使用率。在降低成本方面可以增加以下措施:

    (1)以开放带共享,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加快信息开放的进度,要求开放的数据要遵守标准化的格式。政府内部的信息共享系统可以从已开放的数据中进行组织,这种“出口转内销”的信息收集模式能够显著降低数据收集的行政成本。

    (2)要准备足够的经费,妥善处理信息共享数据支持的运维成本,平衡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

    (3)利用各种技术措施来降低信息共享的维护成本,如推动数据格式的标准化,降低耦合紧密度等。信息共享的难题主要是没有仔细地算经济帐,如果能去掉那些经济上不划算的项目,集中做那些有意义、有效益的项目,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就不会那么难。

作者简介:

    胡小明,原国家信息中心副主任,中国信息协会常务副会长,高级工程师。1967年毕业于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电子工程系。1973年开始在企业从事过计算机硬件、软件的开发研制工作。1979年底调入国家计委计算中心,长期主持经济数据处理、软件开发及数据库应用工作。1994年至2000年主要从事信息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1996-2001任中经网数据有限公司总经理,是该公司主要创始人。20023月兼任中国信息协会常务副会长。长期以来,一直坚持信息应用科学的研究,著有《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及几十篇相关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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