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对非金融机构从事支付清算业务进行登记
2009年4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决定对从事支付清算业务的非金融机构进行登记,引起各方高度重视。公告要求从事支付清算业务的非金融机构,须在2009年7月31日之前按要求进行登记,登记结果仅作为制定有关政策的参考依据。央行称,此举是为掌握非金融机构从事支付清算业务的情况,完善支付服务市场监督管理政策,维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公告中明确指出支付清算业务包括:网上支付、电子货币发行与清算、银行票据跨行清算、银行卡跨行清算。目前网民常用的支付宝、Q币等第三方支付业务都在此公告规定需要登记备案的范围之内。事实上,这些非金融机构在近几年都获得了极大的发展。
以支付宝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除了在网上购物领域获得广泛应用之外,也在其他诸如水电煤缴费等领域取得了很大突破。艾瑞咨询统计显示,2008年,中国网上支付市场规模达到2743亿元人民币,相比2007年的976亿人民币年同比增长181%,已经连续第四年保持三位数的同比增长。艾瑞预计,三年之后,这一市场的规模有望达到12000亿元的规模。而以腾讯Q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也在网络虚拟物品买卖方面成为“通用货币”,网络游戏厂商、SNS网站纷纷推出各自的虚拟货币,有些甚至可以与人民币等价兑换。
这些非金融机构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现金支付的不足,极大地满足了消费者的需求。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其中一些产品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虚拟货币,2006年,有学者甚至称Q币将冲击人民币,由此引发了全民讨论。此外,一些行业中的中小厂商也存在资金管理不严格,安全系统不过关的现象。而新兴支付手段的大量沉淀资金带来一定的风险,也增大了洗钱、套现、赌博、欺诈等非法活动的风险。
由于相关政策没有出台,近年来,第三方支付公司非金融机构的身份问题不时遭到各方质疑。尽管央行表示,登记的结果仅作为制定有关政策的参考依据,不应视为或解释为央行对特定非金融机构从事的支付清算业务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但业内人士认为,此举意味着央行对非金融机构进行支付清算业务进行规范已经被提上了议事日程。而政策层面对非金融机构的规范将有效解除外界对这一身份的猜疑,并且有效地推动国内金融创新力度。
实际上,央行此次政策的出台对于知名、大型的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影响并不大。央行此次要求所有从事支付清算的非金融机构进行登记,这只是一次摸底排查的行为,为未来正式出台《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做准备。而支付宝等大型第三方支付公司一直定期向央行汇报,而且央行也在不断征求支付宝、腾讯等公司的意见。相反,此项政策对于一些小公司的影响则非常大。未来《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的细则将会对注册资金、运营结构、技术体系等作出具体的规定,第三方支付公司的门槛将提高。
随着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中国的互联网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量、虚拟货币的发行和流通量越来越大,涉及的用户越来越多。由于当前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也没有明确的监管机构,已经出现了多处风险点,其中包括第三方支付机构信用风险、网络黑客盗用资金风险、发生洗钱犯罪行为风险,等等。然而,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对已经出现的风险点尚缺乏有效的监管,有必要通过立法或司法解释,对第三方支付平台和虚拟货币发行流通加以规范,保障电子商务的稳健发展和金融体系的安全。
此次央行正式将第三方支付公司纳入监管体系的开端,将对今后整个互联网支付行业产生巨大的影响。
10、保险公司打造研发中心
2009年9月,中国人寿股份公司一次性投入30亿元,在京打造研发中心,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预期于2012年建成。项目全部建成后,研发中心将具有完备的软件研发、测试、培训和异地灾难功能,软硬件总体上可以达到“国际先进、国内一流”的水平。这是目前保险业界仅有的一家专门针对软件进行研发的中心,主要承担全系统的IT研发、测试任务,同时承担已经先于北京研发中心启动的上海数据中心的异地灾备,是中国人寿规划的后援支持体系“两地三中心”的重要环节。
保险业界最早动土IT后援中心的,要数中国平安。“中国平安全国客户服务及后援技术中心”建成于2006年10月底,是平安运营集中的大平台,更是国内第一家大型综合性运营中心。而泰康人寿则在2007年,将金融后援服务中心落户成都高新区。根据合作协议,泰康人寿在成都高新区投资约6亿元建设金融后援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包括灾备中心、第二后援中心、西部培训中心等。中国人保集团也积极推动IT资源共享,大集中的信息化平台建设有序推进。而此次中国人寿研发中心项目的启动,更让保险业研发IT领域呈现出一种“群帆竞发”的局面。
近年来,我国保险业信息化发展取得显著成绩,在基础设施升级换代、业务流程的标准化整合、监管体系构造以及安全保障等方面正在全面深入推进。据统计, 2004~2007年全行业信息化资金投入累计近150亿元。2008年,保险业信息化资金投入约为54.6亿元,同比增长15.5%,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已成为行业发展的重要保障。2009年以来,各大保险公司基础设施投资继续加快,大型保险公司不断建立新的数据中心和备份中心,一些公司的新一代核心业务系统研发工作也取得了较大进展。通过业务流程的标准化和系统的平台化整合,有效地缩短保险产品上线的周期,建成了一批功能强大的客户服务平台,信息化的快速反应能力不断增强,同时增强了信息系统自身防范风险的能力。
如今,保险信息网络已基本覆盖了全国各省、市、县,并逐步向乡镇延伸,绝大部分公司实现了全国数据大集中,信息技术在保险业各个业务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信息技术应用水平不断提升,成为提高保险公司竞争能力的重要手段。一是有力支撑保险业务快速健康发展。保险信息化的不断深入,无论从提高效率,还是从增强业务管理能力,都为保险业务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技术保障。二是有力提高保险业客户服务能力。保险业利用信息网络和移动通信技术建立了客户服务信息系统,形成了一批极具品牌价值的客服平台,能够及时处理保险客户的投保、咨询、报案和理赔查询等需求,扩大了保险客户服务的辐射面,极大地提高了客户服务能力和水平。三是有力增强企业风险管理能力。通过数据大集中,缩减管理层级,减少人为干预,有力加强了公司对各分支机构、对各项业务风险的管理能力。通过信息技术加强精算管理,进一步提高了保险产品设计的科技含量,从产品研发阶段就有效降低了风险。此外,保险信息系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加强,有效地防范化解了信息系统风险。
随着保险业信息化建设逐步深入和保险业务逐步向精细化方向发展,保险业务和信息技术的融合程度越来越高,信息化手段将更广泛和深入地渗透到各个业务环节中,在发挥传统支撑作用的同时,逐步成为保险公司创新驱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息化建设也将渐渐地从后台走向前台,在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中的作用和地位显著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