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信息共享难在哪儿?
难在打破利益格局
1. 案例剖析
以人的“婚姻状况”属性为例。婚姻状况是公民社会身份的重要组成要素,在办理信用卡、银行贷款、出国签证等许多重要事项时,都需要考察当事人的婚姻状况。
我国结婚登记只有民政部门一家,而离婚按照《婚姻法》相关规定,由民政和法院两家负责办理,公安机关又负责收集登记所有公民的婚姻状况,就形成了民政、公安、法院这三大婚姻记录体系。但是,由于三家难以互通,给婚姻登记管理带来了很多困难。有人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后,其户口簿上婚姻状况一栏至今还是“未婚”,也有办理了离婚手续的当事人由于种种原因在其户口簿上婚姻状况一栏至今还是“已婚”,这些情况在实际生活中并不少见。
由于公安、民政、法院的信息化建设水平和建设模式不一,以“条”为主的管理既造成了很多“信息孤岛”,也形成了具有各自特色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由三大婚姻记录体系互不连通导致的尴尬境遇也就在所难免。
2. 通过建设数据生态链来调整利益关系。
对数据所有权的控制欲望和对现有应用的依赖造就了部门的既得利益。由于既得利益的存在,公安、民政、法院在信息共享体系建设中的态度会各不相同。
有不少学者提出了建设数据生态链的观点。简单说,就是一条信息从产生到被使用,期间要经过提交系统,系统对提交的信息进行分类加工,用户使用信息并对结果进行反馈的过程。这个数据生态链建设需要政府部门、企业的共同参与。大家既是数据的所有者,又都是数据的使用者。数据的整理收集实行市场化,即购买数据资源,实行有偿使用。数据提供者要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及质量。
通过数据生态链建设,把公安、民政、法院的有关信息作为数据生态链上的环节,就可以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实现婚姻状况的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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