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
大多数中国人并不认为大街上的盗版DVD和外包产业有什么关联,但美国人王瑞克(Eric Rongley)却不这么认为。王瑞克2001年在上海创办了博朗软件开发公司,从事对美国的软件开发业务。他说:“中国必须严肃看待盗版问题,采取更严格的措施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王瑞克坚持认为,自己的博朗软件开发公司是一家中国公司,理由是它雇佣中国员工,在中国缴税。但王瑞克对于知识产权保护无疑是典型的西方人的观点。博朗软件开发公司的员工需要签署中英文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今年八月,博朗软件开发公司还将申请ISO 17799认证,这是一个企业信息安全方面的认证。博朗软件开发公司是所有中国外包企业中,第一家申请了ISO 17799的企业。
相比较于编码等工作,涉及业务系统的BPO外包对开发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有更高的要求。上海微创软件有限公司(下称“微创公司”)总裁王晔也认为,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是中国外包产业环境上最大的问题。她说:“微创公司在操作层面上给客户最大保障,在公司内部成立IP小组,对员工进行培训和规范。”同时,王晔也承认,知识产权保护需要完整的法律体系,不是单个公司就能够保障的。但大多数外包企业并没有意识到西方客户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关注程度。政府部门也已经注意到了软件外包面临的知识产权保护上的问题。上海市外经贸委是外包产业发展的政府主管部门,上海市外经贸委科技处处长程峰说:“知识产权对外包企业的方方面面都有影响。上海市外经贸委将与上海市版权局进行紧密的合作,对外包企业进行广泛的宣传。但是这需要一个发展过程。”
语言文化
“敏于行,讷于言”曾经被中国人视为君子的品格之一。“中国人点头的时候并不一定是他明白了你所说的。”马克环球公司亚太区总裁马克·斯基普说出了他的感受。这是一个典型的文化差异的例子。
语言和文化上的差异,是中国企业开拓BPO外包市场的另一个障碍。文化的冲突在通用模块化的编码工作中尚不明显,但涉及到业务系统的开发,这个冲突就迅速凸现出来。刘积仁称之为中国企业的“弱点”。为弥合文化的差异,高知特科技公司采用印度总部已有的模式对中国员工进行培训。“ 我们不仅要移植我们的知识,也必须移植我们的文化。” 高知特科技公司首席运营官(COO)弗朗西斯科·德索萨(Francisco D'Souza)说。
“中国人可能不善于表达(Presentation),不善于构造抽象的概念。这就导致了与欧美企业的差异性。”刘积仁说,“但印度人比较善于表达,说的又是英文。”博朗软件开发公司要求员工每个星期有两天必须说英语,王瑞克说,他很快就会要求员工每天说英语。但海辉软件公司的李远明却认为不能把语言能力绝对化,“软件开发是一个流程,这个流程有些环节是需要很强的外语能力,有些环节并不需要。”他举例说:“就像一家面对欧美顾客的饭店,服务员一定要有很强的英文能力,但厨师就不一定。”
不管是否认为语言能力是一大障碍,但普遍英语能力的不足削弱了中国外包企业的成本优势。据Gartner公司估计,中国精通英文的程序员的工资要比类似岗位的印度程序员的工资高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