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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互联网的“天火”

“去中心化”的未来网络

  P2P软件的工作原理改变了以服务器为核心的网络架构,使网络中的边缘角色—最终使用者的作用被急速放大。这种“去中心化”(De- Centralize )的新架构与被科学家们视为颠覆性技术的网格异曲同工。网格的原理在于,将网络上的所有计算机直接连接,采用对等计算的方式,让闲置的计算力为需要的人所用。如果世界上每台电脑的计算力都100%被利用,互联网的计算力将会增加多少倍?按照这种理想化的推断,这种连接的能力将会超过世界上所有的超级计算机。难怪尼古拉斯·尼葛洛庞帝(Nichoals Negroponte)感慨道:“点对点的概念远比我们今天能够理解的要深刻。”
  
  “门槛降低”是利用P2P技术进行商业探索的人都会有的感慨。黄一孟说:“VeryCD.com现在引以为傲的,是所有内容都由网友提供和管理,并且比任何传统网站的编辑都做得好。”他认为这是适合新型网络的管理方式。对古狗公司(Google)无限崇拜的黄一孟建设的也是一个干净清爽的网站,不像时下的门户网站一样试图包揽一切,滚动条越来越细,广告越来越多。VeryCD.com并不想拥有他所提供的内容,只是希望做一个多媒体信息的分享平台,黄一孟说:“网友的互动和参与就是VeryCD.com的灵魂。”
  
  基于P2P技术的迅雷科技公司同样不想成为“中心”,邹胜龙的想法是提供一个互联网的内容共享工具,而杂乱无章的BitTorrent就更没有中心了。在P2P的世界,没有人能够成为门户一样的中心,也没有人愿意这么做。
  
  从“寰宇一统,天下来朝”的门户时代到“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BT精神,“去中心化”的架构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未来网络的面貌。随着分享和通讯工具的广泛应用,P2P软件将成为媒体融合的有效工具。P2P软件可以应用于电子杂志的发行,平面媒体与网络媒体得以融合;可以应用于网络电视,电视媒体与网络媒体得以融合;还可以应用于网络游戏终端的分发,这是网络媒体自身应用的融合。
  
  这种融合还将随着商业化的深入不断涌现新的方式。正如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彭兰所说:“作为一种传播技术,P2P技术使互联网中的人际传播发生了质的改变,如由非同步交流发展到同步交流,从纯文字符号交流发展到包括视频、语音等在内的多符号交流,人际交流的广度与深度也有所提高”。

达摩克利斯之剑

  普罗米修斯为人类盗来的天火既能为人类带来光和热,同样也能带来火灾等灾难,P2P技术在解决文件分享瓶颈的同时,也面临着被滥用的危险。侵害版权、散步病毒、传播有害信息等负面影响就像达摩克利斯之剑一样始终悬在P2P软件头上。
  
  “去中心化”架构让互联网内容传播变得便利,同时也增加了管理难度。人人都利用P2P软件享受着便利,却很少有人认为自己需要承担可能的责任。
  
  提供P2P软件和下载页面的公司也在叫屈,“刀可以用来杀人,也可以用来切菜”,提供刀的人难道有错吗?在P2P软件的发展之路上,美国唱片协会(RIAA,Recording Industry Association of America)、美国电影业协会(MPAA)这两个名字始终如影随形。由于他们的执着, P2P软件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切切实实地落到了某些经营者的头上。远的如提供MP3下载的Napster有限责任公司(Napster  LLC,下称“Napster公司”),近的像Grokster公司都成为了“刀下鬼”。
  
  2005年6月,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米高梅电影公司(MGM)诉Grokster公司案的判决书中说:“任何人分发某种装置,目的是鼓励其盗版用途,并以明示方式或采取其他积极手段以鼓励盗版,就超出了仅仅是在了解第三方行为的情形下进行分发的范畴,应该对其所导致的第三方使用该装置进行的侵害行为负责,无论该装置的合法用途为何。”通俗地说,就是知道买刀的人会去杀人,还把刀卖给他,卖刀的人一样有罪。在英美的判例法系下,这样的判决对于 P2P技术的经营者来说无疑是一个沉重的打击。随后,一大批基于P2P技术经营的网站相继倒闭,其中不乏全球流量最大的P2P网站 eDonkey.com、MetaMachine.com这样的著名网站。Kazaa.com等P2P网站将服务器搬到了太平洋岛国,RIAA和MPAA 仍然穷追不舍,扬言提出“离岸诉讼”。财大气粗的RIAA和MPAA铁了心要将版权官司打到底,对P2P网站来说,风声越来越紧。
  
  在国内,2005年11月7日,全球首例BitTorrent非法发放侵权电影作品案也在香港一审完毕,被告陈乃明获罪监禁3个月。此前,中国台湾的一家法院判决飞行网(Kuro)的服务侵犯知识产权,创始人陈国华和陈国雄兄弟每人被判3年监禁,外加300万元新台币的罚款,此外,一名用户因向飞行网提供有版权的音乐和电影文件也被判监禁4个月。知识产权是P2P技术发展至今面临的最大风险。在中国,涉嫌不良内容传播的风险不亚于知识产权,完全依赖网友自发管理的P2P网站如何确保万无一失?
  
  “踩死一只蚂蚁不难,踩死一群蚂蚁却不那么容易。”黄一孟的这句话道出P2P技术的草根性和管理难度。但在知识产权受到法律严格保护的今天,P2P软件不可能永远游走在灰色地带。迅雷科技公司总裁邹胜龙说:“P2P网站也很想跟版权所有者谈合作,但从目前情况来看,对方并不积极。”
  
  古罗马的平民在与贵族的长期斗争中,促成了《十二铜表法》的出台,它以法律的形式将平民的胜利固定下来。P2P这把互联网的“天火”同样需要这样的规范,合法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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