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g的难题
另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是:blog是在员工“工作过程中和职责范围内”完成的,还是仅仅是一种业余活动?知识产权律师图恩说。微软公司在一些空缺职位的职责描述中,就提出了“通过blog积极参与开发团队的活动”。这些空缺的职位就是微软公司所称的“传播员”。对于这些员工来说,撰写blog本来就是工作的一部分。在这种情况下,微软公司就保留了对这些blog的版权。在微软公司的MSDN.com网站上,有些blog就标有微软的版权标记。不过,其他多数blog都没有这些标记。“视窗安全登录博客(The Windows Security Logging Weblog)”被认为代表了“来自视窗审计团队的思想”,它的版权所有者只是简单地署名为“埃里克”(“Eric”)。
在微软公司以及其他地方,一些blog根本没有版权声明。不是说这些内容没有主人,而是所有权不甚清晰。Sun公司总裁兼首席运营官乔纳森·施沃茨(Jonathan Schwartz)的blog就没有版权声明。“所有人都可以使用这些内容,我觉得这样很好啊。”施沃茨在电子邮件中解释道,“传播的范围越广越好,借鉴这些思想的人越多越好。”
Sun公司的博客版权政策被精心地摆放在了blogs.sun.com网站底部。据说,这个网站“允许Sun公司的任何员工撰写任何内容”。Sun 公司允许blog内容可以被重复使用,但在官方条款中,公司规定,这些内容只限于个人使用,并须得到授权许可,同时还有其他一些约束条件。
通用汽车公司的“快车道”blog采用了创作共用协议(Creative Common),这是一种比较普遍的对标准版权的替代方式。在这种方式下,授权人对内容复制设定了一定条件。比如,博客可以要求任何传播其内容的人必须署上作者的名字,并且不得用于商业用途。不过,对网站上的谈话“我们并没有优先的版权”,通用汽车公司通讯部新媒体总监迈克尔·威利(Michael Wiley)表示,“‘快车道’是一个草根阶层的谈话场所。”威利在电子邮件中说:“对Blog内容进行版权管理,就好像是在门口对每个人进行背景调查。”
事实上,即使在网页上醒目地打上版权标记,也并不能清晰地界定版权的归属权。微软公司MSN Spaces 服务的使用条款称,微软公司或其供应商拥有“MSN 网站所有内容”的版权,使用者必须在得到微软公司的授权后方能复制、传播、编辑和再授权。这个条款,是否意味着MSN的博客必须放弃他们自己的部分版权呢?关于这个问题,尽管微软公司多次被要求做出澄清,但微软公司对此一直没有做出正面回应。
目前,很少有专业博客对blog的版权问题表示过度担心。不过,版权的难题演变成版权纠纷,也许只是一个时间问题。“如果由blog而引发出责任问题,或者blog内容价值连城,那么版权问题就变得非常重要了。”图恩表示。随着blog的日益流行,这两种情况的发生将几乎不可避免。
版权的复杂性
要想知道blog的版权究竟复杂到什么程度,看看微软公司技术传播员罗伯特·斯考伯的blog网站Scobleizer.com就可以了。
在其中的一篇blog文章中,斯考伯对博客马丁·史威利(Martin Schwimmer)的观点提出了新的看法。史威利抱怨说,新闻聚合器采用RSS技术传播blog内容,这种方式是有问题的。而斯考伯提出的解决方法之一是:“最好不要使用RSS,而只坚持采用HTML格式,因为后者已经接受了版权格式。一旦进入RSS的领域,我认为,为了所有阅读者的便利,你肯定会放弃自己的部分版权。”他补充道。
对于Scobleizer.com上的内容,斯考伯同意通过RSS被任意传播,但他对自己另一个blog网站“红睡椅(The Red Couch)”上的内容却有比较严格的限制。斯考伯与其合作者谢尔·以色列(Shel Israel)在该blog上合作撰写了一本关于专业博客的书。“红睡椅”网站的访客能够通过RSS浏览到该书的部分章节,但他们不能传播这些内容。
这只是斯考伯对“红睡椅”blog的版权问题所做的规定之一。他还改变了以前的一些规定:例如合著者拥有“红睡椅”上所有内容的所有权,包括其他人在上面所写的东西。在新规定中,斯考伯和以色列在重复使用或传播其他人的文字之前,必须征得作者的同意。
(信息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