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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g的难题

编者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撰写个人blog,但是,blog内容的版权归属却一直很不清晰。

  今年年初,马克·简(Mark Jen)加入了古狗公司(Google Inc.)。来到公司后,他首先做的事情之一,就是创建了一个个人blog(网络日志),并在上面发表诸如古狗公司销售会议的感受等各种各样的文章。然而,简很快发现,他blog中所记录的内容,涉及很多敏感信息。因此,他在两天之内把这些敏感的内容从blog上全部删除了。“我犯了个愚蠢的错误。”他解释说。

  目前,越来越多的专业人士开始创建自己的blog。在这些blog上,既有奇闻轶事,也有真知灼见,观点众多,纷繁杂陈。所有这些都引发了人们对个人观察力和企业战略的极大兴趣,而其中的复杂性和疑难问题也开始随之浮出水面。究竟谁拥有blog内容的版权?这些blog存在着什么风险?员工们在分享自己的见解时,应该掌握何种尺度?

  费雷斯特市场调研公司(Forrester Research)去年11月份的一份调查报告发现,blog的读者日渐增多。从抽样调查结果看,blog的读者群相对来说既年轻又富裕,是一群具有吸引力的受众。也正是这个原因,越来越多的技术人员、市场营销经理和其他商业人士都急于参与到blog的写作中,成为blog写手或博客(Blogger)。 “我们设想,有朝一日,当新员工第一天上班时,公司会给他一张单子,上面不仅写着他们的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还写着他们的blog网址。”分析师沙琳 ·李(Charlene Li)在报告中指出。她表示,这一天可能要比你想象的来得更快些。

  今年年初,波音公司(Boeing)副总裁兰迪·巴塞尔(Randy Baseler)也创建了自己的blog。他还在blog上阐述了波音公司对竞争对手空中客车公司(Airbus)推出的新款超大机型A380的看法。在此之前,通用汽车公司(General Motors Corp.)副董事长鲍勃·鲁兹(Bob Lutz)已经建立了一个名为“快车道(FastLane)”的blog,把在美国底特律举行的北美国际车展上的所见所闻都贴在了blog上。

  Blog迅速普及的趋势,使得IT行业、人力资源部门以及法律部门不得不加快行动。特别是在谁拥有blog版权这个问题上,有些人已经感到时不我待了。惠普公司(HP)管理软件业务部门的首席技术官(Chief Technology Officer)马克·泼茨(Mark Potts)表示,如果仅仅因为自己把blog建在了公司网站上,就把blog的著作权划归公司,他会感到不可思议:“这个问题相当有意思。”

  然而,在查阅了公司规定之后,惠普公司的一位女发言人表示,泼茨的blog的版权的确应该属于公司,而不是他本人。“员工发表在惠普公司网站上的任何文章,惠普公司都对其内容拥有著作权,blog也不例外。”该发言人通过电子邮件发表了上述看法。

  有些企业把撰写blog确定为员工工作职责的一部分。对于这些企业来说,有关所有权和监控等问题就很容易得到解决。这些blog的版权与工作中的电子邮件一样,显然都属于公司所有,而且能被监控甚至被编辑。不过,越来越多的博客都是在没有得到公司正式认可的情况下,撰写与其工作内容密切相关的 blog。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出现著作权法律方面的“模糊和灰色地带”,法律机构皮尔斯伯瑞·温思洛普公司(Pillsbury Winthrop )的知识产权律师西尼·图恩(Cydney Tune)表示。

  事实上,blog所有权问题并非无关紧要,因为blog的内容包含了潜在的价值以及责任。“我认为公司会希望拥有blog的内容。”图恩说,“一般来说,最好是由公司拥有员工创作的任何东西,因为你根本无法预见,这些东西在何时会对你的企业变得非常重要。”

  在线广告、忠实读者甚至是出版图书交易等,都是blog所带来的机会。不过,blog同时也带来了一些不可忽视的负面效应:由于blog内容涉及公司敏感信息而被解雇的员工日渐增多。Blog的内容可能会涉及企业的声誉或商标权问题,以及像Google公司的简所遇到的情况那样,存在潜在的公司敏感信息被泄露问题等等。

  对读者来说,他们往往会把员工所撰写的个人blog误认为是企业的官方立场。“无论你如何再三声明说,你在blog上所写的内容纯属个人观点,与公司无关等等,人们还是会把你所写的当成你所在公司的立场。”沃纳·沃格斯(Werner Vogels)是亚马逊公司(Amazon.com Inc.)的员工,在康奈尔大学(Cornell University)担任研究员期间,他就开始了博客生涯。他给自己的blog取名为“传播一切(All Things Distributed)”。今年年初,沃格斯在他的blog中透露说,他已经晋升为亚马逊公司的首席技术官(CTO)。但是,事实上,亚马逊公司的通信部门并没有公开宣布过,沃格斯已经被任命为公司的CTO。

  沃格斯的这种做法,说明即使是专业人士,也有可能通过blog私自泄露一些新的相关信息,而这些信息往往是公司还没有公开发布的。对于沃格斯来说,他现在的职位不一样了,他在blog上发表言论就要更谨慎了。“在新的位置上,对于如何使用blog这种传播媒介,我一定会反复权衡。”他写道。像沃格斯那种情况,在一些公司可能会带来很严重的后果。《财富》(“Fortune”)杂志最近就披露说,太阳计算机系统公司(Sun)的首席执行官(CEO)斯科特·麦克尼利(Scott McNealy)由于向一些内部人员公开了他的一些blog文章,而被敦促必须停止撰写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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