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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版权战火,身后苹果皮鞭

消费的代价

  更糟糕的在于:苹果的反竞争性音乐销售,使得客户在停止使用苹果产品的时候要面临高昂代价。消费电子产品世界日新月异,只要你没有丧失理智,你就会认识到比 iPod更优秀的便携式音乐播放器随时都会出现。透过iPod被神化的光环,我们看到这个产品和其他的随身听一样,价位较低,而且折旧很快—把iPod放在口袋里两周,如果你对它呵气,会发现它所使用的材料容易产生划痕,看起来就像是在岩石堆中翻滚过一样,不要感到奇怪—这意味着你很有可能每隔一两年又得到市场上买一部新的。

  所以,假设创新公司(Creative)在2008年要推出一款iPod杀手级产品,而你正好打算在2006年让你的iPod Nano退休。那就不要再犹豫了,下次在亚马逊网站(Amazon)上,或哪天出国有免税优惠的时候,花180美元买个新的。

  但是,假设你是那种不经常光顾iTunes音乐商店的iPod用户,比如一个月就购买一两首歌曲,或者一年只购买20首歌曲。如果从iTunes开张的那天算起,你年年如此,到了2008年的时候,你就拥有了100首曲目。也就是说,你在只能播放于iPod或iTunes刻录机的音乐上投资了99美元。

  一年20首,五年之内你就把放弃iPod而转向其他产品的成本增加了50%。十年之中,你又把成本翻了一番。而如果你每年购买超过20首音乐、或者购买大量有声读物(Audiobook)、完整专辑、以及其他高价iTunes音乐商店的产品,你会发现,此时如果投向别的卖主,已经投资在iPod上的大量钱财就付之东流。

  当然,为了说服我,你可以表示愿意烧录并且截取所有的音乐。这样做之前你要做好准备耗上数天时间和你的刻录设备待在一起,而且重新敲进那些乏味的元数据的时候要有充分的耐心。对于那些iTunes音乐商店的好主顾来说,拥有越多音乐,此类任务就越是繁重。

  你可能要继续反驳我,提出创新公司将要利用一项“空虚专利”(Bogus Patent,编者注:Bogus Patent意指专利所有者并不一定推出实际产品,而其中部分所有者可能利用该空虚专利向其他公司收取许可费用,从中牟取利益。)来对付苹果。该专利牵涉创新公司多年前为大容量小体积移动播放器开发的层级式菜单设计(苹果iPod采用了这种设计)。在我看来,即便创新公司赢了这场“空虚专利”的官司,他们也不会要求获得在创新公司生产的设备上播放iTunes音乐的权利。

  所以到最后,还是需要我们消费者用自己的钱包来投票。事实上,我们中的许多人已经投过票表过态了:通过P2P文件共享来传播盗版音乐是有史以来被人们接受得最快的技术。即便是最忠诚的iTunes客户也不会以0.99美元一首的价钱买上一万首歌装在iPod里面(即便拥有了存储着上万首歌曲的iPod,用户家里也不大可能会有1,000张CD供他肆意截取刻录版权音乐)。采用“创作共用协议”(CCL)授权模式的音乐,大众共有版权音乐,以及其他可自由共享的音乐内容还是牢牢占据了大部分人的硬盘。消费者总体上已经认同了大多数互联网用户的意见:侵犯版权才是你对娱乐业最好的投资(编者注:这里作者指的是破除单供应商版权控制,鼓励创新。)

  另一方面,音乐行业无法回避商业上的抉择。他们唯一的出路就是销售音乐,这意味着他们必须开拓销售渠道,无论这些渠道通向何方。其中,最大、最成功、也是最有影响力的,就是苹果的渠道。苹果已经销售了十亿首音乐,而且它还从上到下全面掌控了这个销售领域。

  同时我们注意到,业界去年发出了不同的声音,当时华纳音乐(Warner,下称华纳)的埃德加·布朗夫曼(Edgar Bronfman)为iTunes提出了一个不同的定价模式—排行靠前的音乐的价格不能低于0.99美元;而垫底的作品就多给消费者折扣。乔布斯也听说了这个意见,但是因为他自己讨厌这种想法,最终让这种定价模式彻底消亡。

  世界上最大的音乐公司之一的CEO(编者注:这里指布朗夫曼)费劲地去跟一个彻头彻尾的零售商谈判,要求对营销计划进行合理变动,却被嘲笑着轰出会议室。华纳又能做什么?撤销给予iTunes的许可?只给Rhapsody音乐或者雅虎音乐(Yahoo Music)提供产品?

  这就是讽刺性的现实:最初是音乐行业诱惑了苹果,诱饵是苹果得到版权之后可以进行管理性垄断;到最后,苹果则利用这种垄断反过来摆布音乐行业。华纳虽然拥有这些版权,却无法掌控版权的命运。

  不仅仅是华纳。从2005年到2006年,索尼博德曼唱片公司(Sony BMG,下称索尼博德曼)在数百万张CD中部署了一种名为XCP的防拷贝技术之后,公司立即面临全球性的法律诉讼。该技术采用了Rootkit软件作为伪装。反编译XCP的研究员注意到,该软件包含了可以用来突破iTunes版权限制的代码(注:索尼博德曼由此受到DMCA法案的制裁)。

  同时,欧洲国家,例如法国、挪威以及丹麦,已经宣布将对iTunes的商业模式进行调整性的立法干预。它们得到很多唱片公司的默许,这些公司都希望苹果向其他DRM供应商开放iTunes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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