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软件与外包在经济学上的差异
选择传统软件还是SaaS外包?空口无凭,还是用最根本的经济规律说话,对比一下两种不同的信息化手段在经济学上的差异。
① 传统软件让“原始拷贝成本”变成“生产平均成本”
信息产品的一个主要特征就是它的生产集中于“原始拷贝成本”。一旦第一套软件被生产出来,生产另一套软件的成本就微乎其微。当第一份信息被生产出来,多拷贝一份的成本几乎为零。信息的生产成本很高,但是复制成本很低。用经济学的语言来描述,就是信息产品生产的固定成本高,复制的可变成本低。这种成本结构产生了巨大的规模经济:你生产得越多,生产的平均成本越低。
而用传统的软件方式,企业一旦建好了自己的信息系统,就意味着那套系统已经完完全全地属于企业所有,不可能再复制一套相同的系统。这个生产第一套软件的“原始拷贝成本”自然成了生产的平均成本。如此高额的投入对任何一个企业来说都是不合算的。
② 外包中的梅特卡夫法则
成本信息具有明显的网络效应,网络效应的一个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正反馈。正反馈使强者更强,弱者更弱,引起极端的结果。如果更多的人使用网景浏览器上网的话,制作网页的人就会更多地照顾使用网景浏览器上网的人,这样一来,就会有更多的人使用网景浏览器,因为用别的浏览器会有许多站点看不到。
这就是梅特卡夫法则:如果一个网络中有n个人,那么网络对每个人的价值与网络中其他人的数量成正比,这样网络对所有人的总价值与n×(n-1)成正比。对于信息系统而言,网络效应也同样起作用。同样一套系统使用者越多,它的效益越大,形成规模和集群效应。而随着系统网络效用加大,系统的单位性价比也就越高,最后信息系统本身的成本在整个业务运营中将几乎可以忽视。
然而,现在大多数企业的信息系统都是自己建设,不同的信息系统都采用了不同的硬件设备,使用不同的技术标准,这就使得各个信息系统之间的信息交流变得非常困难,成为了一个个信息孤岛。信息系统的规模效应和网络效应体现不出来,信息系统的成本在企业的业务运营中占有很大的比例。
随着计算机技术及其应用的日益成熟,许多信息产品和服务已经成为了商品。“当一种通用的功能性需求普遍存在于顾客或客户(尤其是某一特定行业的公司)中,并且可靠的、高质量的服务可以在市场中以竞争性的价格被广泛获取时,就可以将该种产品或服务当成是一种商品。”信息技术及系统的商品化的转变促进了规模经济的发展,并明确了它们的非战略性或应用性地位。在价格和服务质量方面的相互竞争,使外包商通常能达到成本最小化所必须的规模,而且许多信息系统职能的非战略性地位也允许它们被外包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