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三 人性化
政府信息公开,还需要根据行政机关所在地区社会公众的综合情况,进行人性化设计。人性化主要考虑三个方面的问题,即机构设置、公开方式、经济考量。
首先,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需要酌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门工作机构,安排场所和设施,配备人员编制。
各地政府的财政实力不同,辖区面积和人口素质不等,是否单独新设工作机构,还是依托现有部门加挂牌子,不能一概而论。政府信息公开的场所,仍然要以便民、经济为原则加以规划。政府信息公开机构的人员编制和运行成本,要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其次,政府信息公开方式的选择,直接决定公开效果的好坏和公开制度的存亡。
《条例》规定,应当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询场所,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行政机关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
具体到全国各地政府及其行政部门,选择何种方式公开,大有学问。只在八小时工作制内开放政府部门的公共查阅室,在门卫森严的政府机关大院内设置信息公告栏,在上网率低下的城乡地区主要依靠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在农业用电昂贵的农村使用闭路电视公开政府信息,都难以得到应有的效果。
第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需要按成本收费,处置不当,有可能成为政府部门乱收费的新源头,危及信息公开的推进进程。
《条例》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行政机关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标准,如果自身不加以公开,不参照市场价格,很容易制造出又一个新的垄断性收费。针对贫困群体的信息公开救济措施,如果减免费用的申请审核措施复杂,条件苛刻,那么,也难以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的信息获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