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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供应商抛出烟雾弹 购买产品还是满足需求?

 
    【IT168 专稿】客户购买产品的目的是满足需求。因此,如果该产品不能满足需要,客户自然希望退货并要求全部退款。
 
    然而,让客户头疼的是,供应商的合同文本往往只保证该产品符合其产品规格说明。而这些说明往往非常简要、模糊,以至很难想象该产品怎么会不符合他们的要求。而且,除非客户坚持索要,否则供应商甚至连产品规格说明书都不会拿出来。
 
    其实这个问题并不只局限在硬件和软件供应商上。IT服务供应商也常常只承诺他们会提供带有合适头衔的人。例如,供应商的项目合同文本可能会承诺提供四个“高级程序员”和一个“项目经理”。这是不是在承诺那些人会满足你的要求呢?显然不是。这只是在承诺他们将会拥有这些头衔而已。
 
    供应商的把戏在于,他们会先口头承诺其产品会满足需要,以此来达成交易,然后再利用书面合同逃避产品必须满足需要的责任。
 
    那么,对客户来说,如何才能认清并识破供应商的这套把戏呢?笔者认为,需要在以下两个方面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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