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企业开展B2B的条件
B2B的开展对于各类企业的好处和优势自不待言,虽然B2B的技术基础已经具备,但企业开展B2B的方法和方式却必须有所选择。最好的技术并不代表最好的结果,技术必须与企业的管理和运营有机结合。企业开展B2B需要具备一些基本条件。
(1)供应链在企业内外是否有效展开?特别是企业的外部合作伙伴的管理和信息处理技术是否满足核心企业开展B2B的基本标准,如数据处理是否已经电子化,如果目前没有满足,那么企业需要给出达标标准和时间进度表;同时企业内部的采购制度是否已经公开化、制度化、标准化,采购流程是否电子化?事实上许多国有企业在外部采购方面仍然具有灰色因素,使得B2B难以开展,当然B2B的结果也难以评估。
(2)企业内部供应链的信息系统是否与企业内部的业务系统如ERP(包括生产系统、财务系统、销售系统等)、CRM(呼叫中心、Sales、Service)有机结合在一起?一个企业事实上不可能只选择一家供应商的应用软件产品,企业也不可能一夜之间放弃原有的信息系统,问题的关键不是处理企业比较标准和正常的业务数据流程,而是如何处理不同系统间的差异,这些系统是否具有接口数据标准,数据是否能够在线实时传输和处理。
(3)企业已经开通的网站运营如何?网站的定位是什么?是宣传广告型、联络型还是电子商务型?网站的目标客户是谁?网站的日访问量如何?要关心用户停留的栏目主要是哪些,以便于企业根据客户的意见和访问线索作出反应?企业开展B2B,如何运营,是独立经营还是与伙伴合作等?
(4)企业开展B2B的法律政策仍然滞后。主要问题是企业之间的无签名和签章电子结算与现有的银行《票据法》签名和签章要求不符,与国家税务的相关法律条款不符,这些仍需要逐步完善,但是不等于B2B无法进行,事实上目前可以先开展网上的信息流和物流的自动化。
基于供应链技术的B2B的开展可以降低企业的采购成本,减少差错率,提高效率,特别是提高企业对市场的响应速度,加强企业在网络经济时代的竞争力。B2B的开展需要采购商和供应商进行密切的合作,因为B2B的目标是降低采购成本和运作成本(信息处理、物流等)。随着我国加入WTO进程的加快,经济竞争全球化已经来临,企业需要合作和联合,共同开展B2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