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高管理成本、业务活动处理成本、有限的信息流,促使大多数企业采用两种采购运营模式之一:1、完全集中命令与控制;2、完全分散(如图2)。

中国的医药流通行业基本上都是采用完全分散采购模式,只有少数的地域性运营的医药流通企业采用完全集中采购模式,这两种模式各有优缺点:
完全集中式采购:这种模式下,集中化的组织完全掌控流通集团分公司支出,采购流程标准化,控制决策到执行过程。集中化的组织模式有很好的规模效应,从而促进成本控制、增强业务效率、便于知识共享、强迫流程、制度标准化。理论上很好,但是集中采购实践中效果有时并不佳。特别是在大型的,地域分散的组织中,还有那些通过兼并收购的企业。在这些情况下,各地的管理者通过抵制集中化,认为集中强制供应的决策和制度会拖累业务运营速度,无法满足当地需求的数量和质量。结果,集中采购组织经常会出现:不在审批范围内的支出、业务流程制度;无法满足需求的供应措施和业绩。
完全分散式采购:这种模式下,分散化的组织自行制定和控制着各自的供应、流程、决策。各个业务运营部门或者是工厂负责供应决策和采购执行。这种结构较好的满足各地独特的需求,并且避免了集中采购过程中的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但是,分散采购负面影响也不少。分散化的模式优化了各个地点?(优化了各个地点的什么?支出?),但无法控制全集团的支出,无法满足业务的整体目标。这种情况下,各个地点之间极少有信息的协调与共享,无法在全集团范围内共享系统、技能、资源,结果造成全集团范围内更高的业务运营成本,及不均衡的供应成本与业绩。
集团协调式集中使增值供应链成为可能
那么何种供应链模式能够充分发挥完全集中和完全分散采购模式优点,从而屏蔽最大化的屏蔽各自的缺点?也就是集团协调式集中(如图3)。集团协调式集中充分发挥集团优势,在集团优势环节实现集中式管理,而在集团劣势环节实现分散式管理。

在上图中,集团在供应商资质认证/管理、采购预测、采购协议/合同、采购订单下达、订单审批有着相对优势,比如:供应商资质认证,集团化的资质认证比分公司更具备权威性,而且供应商统一管理(包括商品等基础资料管理)有利于企业集团化运作和企业决策分析,而在采购协议/合同洽谈环节上,集团更是具备绝对优势。然而对于分公司短期的采购计划、实际的分公司采购需求、质量检验、入库等环节,分公司则更具备优势,这种优势主要体现在分公司更了解管辖的市场需求和库存状况,所以其采购需求更具备及时性、正确性,而入库操作只有分公司操作更具备可操作性。而对于质量检验和DC配送中心,如果分公司下设配送中心,那么分公司运作,成本更低,质量和服务更具备高质量。
对于“供应链”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企业自身要充分分析各个环节上集中、分散各自管理方式上的优劣、物流成本高低、地域性特性、药品特性等各个方面的综合因素,让供应链在低成本下发挥最大效益,使得“供应链”成为集团“增值供应链”,然后再决定该环节是否是集中,还是分散,这也是“集团协调式集中”核心思想。
通过集团协调式供应链来可以控制成本支出、业务流程标准、知识及资源共享,同时以分散的方式向各地去授权执行,这也是集团化运作“供应链”未来发展的趋势,据Aberdeen Group集团调研的全球100强企业供应链,在2008年将有85%的企业采用这种新的供应链模式。这种不断涌现的集团协调式集中真正实现根据各地情况不同而分别制订的灵活流程与标准制度,对协作的考评与激励,集成的信息系统在全企业范围内协调供应,也真正使医药流通企业将集团协调式供应链转变成企业“增值供应链”成为一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