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立完善的业务控制流程
商业经营企业的经营管理,涵盖了经营、物业、装修、营销策划和推广、广告、旅游、网络信息和结算中心等公司或部门,涉及的业务包括商铺销售、商铺租赁、经营管理、物业管理、策划推广、装修、广告、旅游、展览、网络信息、收款结算等方面。
按照其业务范围不同可分为:财务部、人力资源部、行政部、物业部、客服中心、工程部、装修部、保卫部、消防中心、车场部、销售部、租赁部、营销策划推广部、旅行社、信息部等。
从组织层面上,商业经营企业一般按照业务类别分别成立由企业集团统管下的子公司,它们具备法人资格,应实行独立核算。在业务层面上,各公司之间有各自管辖的业务范围,经营公司负责商业的经营管理、物业公司负责商业物业管理、装修公司负责商业物业的装修工程、广告公司负责商业宣传策划和推广、旅游公司负责旅游推广接待、信息公司负责网络信息、结算中心负责网银结算等等。它们之间各负其责、互相联系、相辅相成,所有的业务发生均按照相应的业务流程严格控制。
在业务控制中,最关键的是一项经济业务的全过程,或者全过程中几个重要环节,不能由一个部门或一个人自始至终包办完成,而应由几个相对独立的人员或部门分别完成。这不仅有利于实行专业化,提高工作效率,而且可通过相互问的联系、协助、适应和接续,便于互相监督、检查、协调和互相制约。
1.建立内部牵制的原则主要有:
(1)业务批准与业务执行相分离;
(2)业务的执行职能与业务的检查职能相分离;
(3)业务的执行与业务的记录相分离;
(4)会计和出纳不能一人兼任,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的登记工作;
(5)单位预留银行印鉴不少于两个,其保管不能由一个人保管,出纳保管支票而不能兼管预留印鉴;
(6)支票、发票和收据的领购、使用和核销都要有完整的记录。
2.根据内部牵制制度,审批业务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控制:
(1)预算执行的约束。
(2)合同的约束。
(3)程序手续的审批。一般审批程序为:经办人、经办部门、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如果为工程项目的,应经审价部或结算部审定结算价,再按程序报审批;如果为商铺调铺、转名、退铺或装修等事项,应经租赁部、物业部、装修公司、财务部和法律部审核意见,再按程序报审批。
(4)开支审批权限控制。例如规定:所有经济业务的开支金额如果超过5万元,必须呈报集团公司财务总监和董事长审批;如果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且合同已经批准的,须呈报集团财务总监审批;费用报销超1万元的报集团财务和集团领导审批;1千元至1万元的由总经理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