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信息系统应声需变
新医改要求加强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合作医疗信息系统的建设,而医疗服务体系的改革更加涉及到医院管理方式的变化,这都会直接或者间接反映到医院信息系统的功能和目标上来。
薛万国认为,对于医保机构,功能发生了变化,信息系统的接口必然要发生变化;医保人群的变化、医保付费规则等方法的变化,使得相应系统的功能都要进行调整。如果要实现单面付费,医保对某种病最高可报销多少钱,在系统中需要设置好,由信息系统实现辅助报警或提示;用药范围发生变化,基本用药目录出台后,信息系统内的用药目录也要修改,由系统提醒医生哪些要属于基本用药目录范畴,哪些不属于,免得医保拒付情况的发生。
更大的问题来自于医院或其他医疗机构的信息系统都是以前在不同的时期选择了不同的厂商和产品各自单独建设,为了实现信息的实用共享,系统改造要如何进行?薛万国认为,通过市场化手段,由医院根据自身需要选择不同厂商的信息系统是比较合适的途径,但要实现互连互通,关键是要建立标准。这样的标准化并不意味着要把各个医院或各个厂商的系统进行很大的改造,只要实现对外的统一,实现医院和医院之间的互联、医院和医保的互联,内部系统可以自行定义。
《全国卫生信息化发展的规划纲要》提出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三个统一:统一规范、统一代码、统一接口,而在前些年医院信息化自由发展的过程中,各个医院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建立了不同功能的信息系统。新医改的目标则是建设实用共享的信息系统,实用共享就要实现系统间的互联互通,其基础就是统一标准,同时医院自身信息系统还需要符合一定的功能规范,对医院内部的流程、制度以及和信息系统相关的地方做一些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