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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云计算,理由站得住脚吗?

解决SAL的基本需求

    如果说SLA的目的更像是事后解决冲突的指导准则,言外之意是,SAL“涉及”的很多情况不是非常好;换句话,经过了种种非常好的实践研讨会、事无巨细的协商之后,它们还是没有基本上实现这一基本需求:系统可用性。为什么会这样呢?

    首先,我刚才提到了这个问题:SLA的存在未必改变实际的运营;它只是为双方提供了协商的渠道。关键在于系统的正常运行时间。

    其次,到最后,SLA通常并不能保护企业避免制订SLA的目的:系统正常运行时间出现减少。SLA通常仅限于托管服务本身的成本,而不是停运造成的机会成本(即用户公司损失的钱或者没有赚到的钱)。所以除了SLA毫无成效外,说到对供应商进行经济惩罚,SLA其实没有任何强制实施的有效手段。我承认,就内部SLA而言,惩罚可能是负责的相关经理丢掉饭碗,这种惩罚相当厉害。但SLA绝不会让受害方完好无损。毕竟,让IT部门付钱给营销部门只是把钱从一只口袋转到另一只口袋。

    最后,SLA的存在促使提供方的行为符合协议的字面条文,但可能并不符合用户的实际需求;另外,协商过程越困难,供应商“按章办事”的可能性越大,这意味着履行协议的基本要求,而不是解决问题。没有什么比怀揣实际需求去找外部服务供应商、结果实际需求不在协议范围之内更恼人的了。

    然而,你应当客观地看待云计算的服务级别,不管有没有制订S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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