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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FID 在中国的发展

    关于 RFID 标准工作(一)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国电子标签标准的研究和制修订工作,做好标准化对电子标签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支撑,2005年10月信息产业部批准成立“电子标签标准工作组”,2005年12月2日标准工作组正式成立,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议。

    该标准工作组的任务是联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电子标签标准体系的研究,并围绕该标准体系进行标准的预先研究和制修订工作。标准工作组首批成员单位54家,目前已有71家。标准工作组采取开放、透明和协商一致的方式开展工作。企事业单位在自愿的基础上可向标准工作组提出书面申请,参与工作。

    关于 RFID 标准工作(二)

    RFID标准工作组确立了“联合、服务”的工作方针,强调了标准制定要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发展产业与应用示范,应该坚持标准先行。制订符合中国国情、坚持创新发展、自主安全的电子标签国家标准,要结合中国国情制定RFID标准体系,同时坚持对外开放,参考、研究和借鉴国外标准,考虑兼容与互联互通。

    关于 RFID 标准工作(三)

    RFID标准工作组下设7个专题组:总体组、知识产权组、频率与通信组、标签与读写器组、数据格式组、信息安全组和应用组。秘书处设在信息产业部电子四所,网站:www.rfidgroup.org.cn。

    2006年2月标准工作组召开第二次会议,明确了工作思路,制定了2006年工作计划,各专题组已开始工作。截止2006年4月底,共收到27份具体的标准制定计划草案。

    关于 RFID 标准工作(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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