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组织管理体系初步建立,林业信息化保障能力逐步增强
国家林业局和各省级林业部门均成立了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了对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国家林业局专门成立了信息化管理办公室,北京、天津、内蒙古、海南等18个省区市成立了专门的林业信息化管理机构。大多数单位配备了信息化专门工作人员,基本做到了事情有人管、工作有人干。辽宁、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四川等省林业厅局和大兴安岭林业集团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信息化工作,亲自抓、亲自推动,成立了专门机构,配备了精干人员,在较短时间内发生了根本变化,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各地各单位做出了榜样。在多年来的工作实践中,涌现出一批林业信息化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造林营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规划设计等业务部门逐渐形成了一批信息化骨干力量,科研院所培养储备了一批信息化技术专家。建立完善了网站管理、网络安全、信息发布、保密管理等制度规定,逐步规范了信息化工作。成立了全国林业信息数据标准技术委员会,研究拟定了数据采集、平台建设等相关信息化标准。编制颁发了《全国林业信息化建设纲要》和《全国林业信息化建设技术指南》,形成了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林业信息化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全国林业信息化工作开始进入统一规划、全面加快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