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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政府采购五大难题待解

    价格究竟多少合适

    在进入采购实施阶段以后,一个新的问题又显现出来。

    国家人口计生委信息中心副主任洪亢基认为:“目前的政府电子采购还处于解决程序和合规问题的阶段。市场上购买产品可以还价,政府采购过程却没人说话。很多厂商进入政府采购名单,便将价格提高到最高限。”国家规定的协议供货,要在120万元规模以下,而用户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很难在价格范围内达到预期。部分厂商对于进入政府采购名单犹如蹬上金銮宝殿,其报价相比与市场报价也要高出很多。这让政府部门的信息管理部门很难决策。中国社会科学院网络信息中心主任解延德教授给出了这样一个案例:某政府部门购买一个软件,厂商给予的政府采购报价为1500元,而其产品的市场报价是1200元,以个人名义购买报价为800元,巨大的差额折射出政府采购过程中存在的弊端。

    为了杜绝上述问题,很多采购又走上了另一个极端——低价者中标!政府采购价格不是单纯的数字,而是包含服务、品牌等在内的综合价格,有些采购人每每要求供应商保证良好的售后服务时,却没想到良好的售后服务保证也是体现在价格中的。

    对于低价中标的产品,许多政府机关并不持乐观态度。政府采购追求的“低价格”,是建立在质量和服务相等前提下的低价,其价格是包含质量、技术要求、配置属性、服务要素在内的综合价值的反映,因此政府采购价不一定是绝对的最低价,而是低于市场平均价的某种价格。由于一些产品在服务要素方面的缺失使得价格较为低廉,其相应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便会大打折扣。这一方面需要厂商以积极中肯的态度配合政府信息化工作的开展,同时需要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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