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事怎么才能办好?
建立个人征信系统的益处自不待言。然而,要把好事办好,相关问题应予高度关注。
个人征信系统是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要建好这一工程,使之健康发展,发挥应有作用,首先要加强配套法律建设。该系统建设,特别是数据采集和应用涉及诸多法律问题,既需要法律支撑,也需要法律约束和规范。例如,个人征信信息大多涉及公民隐私,如何既有效地保护公民隐私权,又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本身就是一对矛盾。调和这一矛盾,既需要理论和实践层面的研究和探索,也需要尽早出台法律这个定盘星。央行副行长苏宁不久前在“征信产品在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中的应用国际研讨会”上表示,央行正在修改完善代国务院起草的《征信管理条例》,争取早日发布实施,这也从一个侧面,昭示了相关法律建设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其次是明确有关部门的责任、权力与义务。个人征信信息分布广泛,有的信息来自工商管理部门,有的来自公安、司法等执法部门,有的来自银行,有的来自保险机构,有的来自其他类型企事业单位。从发展的眼光看,有的甚至会来自国外机构。有些单位、部门和人员是信息的提供者,有些是信息的维护者,有些是信息的使用者,有些既是信息的提供者,又是信息的使用者。这就需要明确相关方面的责任、权力与义务。只有责任、权力与义务明确、清晰了,该系统的运转才会流畅,否则,就会出现推诿、扯皮等问题,系统效能会大打折扣。
第三,要统筹各方利益,建立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该系统关乎多方面利益,其中有国家利益,有地方政府和部门的利益,有企业利益,还有公民个人利益。不同的利益之间会存在矛盾甚至对立,要调和诸多矛盾,需要高超的组织和协调艺术。例如,要长期保持信息提供者的积极性,可以考虑给其一定补偿,使之有所收益。由此产生的费用,可考虑由信息使用者支付。只要费用合理,接受信息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则会以小的支出,规避风险或者赚取收益。有进有出,“造血机制”才能建立,才能支撑这一庞大的系统工程平稳起步,健康发展。
第四,要建立机关机制,维护个人征信系统的“公信力”。个人征信信息来源渠道多,层级复杂,信息背后往往是大量的利益纠葛。如何减少信息“跑冒滴漏”,值得用心研究,相比之下,如何建立一套监督制约机制,防止“人为加工”导致“信息失真”,显得更为关键。试想,如果个人征信系统收集和发布的信息令人怀疑,这个系统的公信力何在?这不是笑话,也非危言耸听。
第五,信息系统的搭建既需要智慧,也需要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业甚至公民的合理站位与共同参与。从信息系统的规划和建设角度视之,个人征信系统也堪称复杂。有关人士指出,央行正在加强信贷征信市场的统筹规划,拟建立集中统一的信贷登记系统。再看其他方面,诸如个人信用消费信息的收集、存贮、发布等等,围绕企业法人和自然人,如此多维与高度分散的信息,其收集和管理颇具挑战性,如何规划信息系统格局,需要智慧。在这方面,我们需要借鉴他国经验,也需要结合我国国情,整体规划,分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