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168 专稿】追款讨债让联合信息技术开发公司的王总每年都会从年初忙到年中。尽管如此,企业坏帐还是与日俱增。情急之下,公司内部建立了一本“黑名单”,对黑名单里的客户,再大的买卖也坚决不做。
王总的烦恼绝非他一人独有,然而什么办法才能让王总们的烦恼缓解?
52部电动车
2007年10月28日下午3时30分,随着最后一辆赊购的电动车被推进浙江金大电动车店,湖南省信用建设促进会秘书长谭祖发悬了一个星期的心放了下来:52台一个星期前信用赊销出去的电动车中,45台成功交易,7台毫发无损地被退回,52位购车市民的守信率为100%。
10月21日,湖南省信用建设促进会和浙江金大车业有限公司在开福区东风二村社区联合启动这次信用销售活动。仅凭没有不良信用信息的记录,消费者不用掏一分钱,就可以开走一台电动车试用一个星期,然后决定买或不买,此间,如有任何不满意或质量问题,均可办理退换手续。
个人征信走近人们生活
以上两则新闻都透露着一个信息:个人征信体制将逐渐在社会舞台上翩翩起舞。
10月中旬,山东省荣成市一位市民向当地一家银行提出贷款申请。信贷部的工作人员通过个人征信数据库发现,该人在另一家银行有过连续三次逾期还款记录,银行随即通知他暂时无法贷款,原因是个人征信有问题,难以取得银行信任。类似情况还有发生,在荣成的两家国有商业银行,每月都有大约1%左右的人,因为信用不良而被拒绝贷款。
不知不觉间,一个新名词——“个人征信”已经走近人们的生产生活,支撑这一庞大的系统工程运行的,就是以央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核心的个人征信系统。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商业银行建立的个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其日常运行和管理由征信中心承担。它就像一个信用信息仓库,平时采集、保存、整理个人信用信息,为商业银行和个人提供信用报告查询服务,为货币政策、金融监管提供统计信息服务。该数据库于2006年1月正式在全国联网运行。该系统目前已采集5亿多名自然人的信息,其中有信贷记录的超过6400万人。该系统是个人信贷情况的真实反映。只要客户跟银行发生了信贷关系,如房贷、信用卡等,每一笔都将如实记录到这个系统中,但系统本身并不判断“好坏”,而是由各银行自行判断。
目前,各金融机构在办理企业和个人信贷业务过程中,都把查询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记录作为贷前审批的条件。央行在有关文件中提醒商业银行,对于连续三次逾期还款或累计六次逾期还款的客户,要慎重对待。实际上,这一数据库不仅收录和管理了公民个人信用信息,还包括了大量的企业信用信息。目前,该系统已经为逾一千万户企业建立了统一的信用档案。
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成后应用迅速扩大。目前,已经在全国银行类金融机构各级信贷营业网点开通查询用户近20万个,累计日均查询量近30万笔。
各地信用体系建设风生水起
52台电动车的故事只是湖南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个缩影。2005年,湖南省制定了《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颁布了《湖南省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开通了以“三库一网一平台”为核心的信用信息系统,初步构筑失信惩戒联防体系。
“三库”是指以信贷服务为重点的人民银行系统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以市场监管为重点的工商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人口信息为重点,依托身份证管理系统的“公民信息数据库”。“一网”是指面向社会开放的“湖南信用网”。“一平台”是指“省电子政务外网数据交换平台”。截至2006年底,“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汇集了湖南省近22万户企业和2600万自然人的信贷信用信息;“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汇集了180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260万条信用信息;“公民信息数据库”汇集了全省9200多万条与个人信用密切相关的信息,涉及6627万自然人。
浙江省从企业信用信息披露机制入手,带动社会信用体系全面建设。浙江省政府明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从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披露机制入手的工作思路,通过实施企业信用发布查询系统带动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的全面建设,确定由省发改委承担组织协调全省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职能,并成立浙江省企业信用发布查询中心,负责整合各政府部门掌握的信息,形成全省统一的信用基本数据库,作为公共产品为社会提供服务。于2005年出台了《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发布管理办法》,确保企业信用建设工作有法可依,使浙江信用建设从政府推动向依法推动转变,为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
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2007年10月22日宣布,该行于10月22日正式开通了语音自助业务查询服务系统,打个电话就可查询个人信用报告。河南省从去年就开始进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建立工作。截至目前,省内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6家城市商业银行、11家城市信用社的个人信用信息已经进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且已经实现全国联网。河南省共有2468万自然人在国内各商业银行留下的借款、还款记录以及开立结算账户时填报的基本信息被收录到数据库,其中150万人有信用记录,收录个人贷款余额为357.7亿元。
深圳市企业与个人征信平衡发展,信用服务体系初见成效。深圳市政府采用政府推动、多方共建的思路,建成了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就。深圳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于2003年12月开通,该系统由市工商局牵头,全市16个部门共同建设,是一套融信息征集、整合、发布功能于一体的综合应用系统。截至今年5月,该系统已集成了54家行政和司法机关、中介组织等提供的97万多家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监管等共3432万多条信用信息。信用信息系统实现了政府相关信息的互联互通,累计访问量已达420万人次。
青海省积极探索信用分类监管,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投诉机制。青海省积极探索信用分类监管,初步建立“守信受益”和“失信惩戒”机制。全省工商部门已将14967户企业纳入了企业信用分类监管范围,共确定A级守信企业(绿牌)20771户,B级警示企业(蓝牌)812户,C级失信(黄牌)企业191户,D级严重失信(黑牌)企业6976户。对信誉良好企业实行“免检制”,对一般信用企业实行“预警制”,对一般失信企业实行“惩戒制”,对严重失信企业实行“淘汰制”。青海省信用办建设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征集了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26700家企业的基础信息,向社会提供网络、短信和电话查询服务,并在全省开通了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投诉热线。
好事怎么才能办好?
建立个人征信系统的益处自不待言。然而,要把好事办好,相关问题应予高度关注。
个人征信系统是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要建好这一工程,使之健康发展,发挥应有作用,首先要加强配套法律建设。该系统建设,特别是数据采集和应用涉及诸多法律问题,既需要法律支撑,也需要法律约束和规范。例如,个人征信信息大多涉及公民隐私,如何既有效地保护公民隐私权,又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本身就是一对矛盾。调和这一矛盾,既需要理论和实践层面的研究和探索,也需要尽早出台法律这个定盘星。央行副行长苏宁不久前在“征信产品在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中的应用国际研讨会”上表示,央行正在修改完善代国务院起草的《征信管理条例》,争取早日发布实施,这也从一个侧面,昭示了相关法律建设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其次是明确有关部门的责任、权力与义务。个人征信信息分布广泛,有的信息来自工商管理部门,有的来自公安、司法等执法部门,有的来自银行,有的来自保险机构,有的来自其他类型企事业单位。从发展的眼光看,有的甚至会来自国外机构。有些单位、部门和人员是信息的提供者,有些是信息的维护者,有些是信息的使用者,有些既是信息的提供者,又是信息的使用者。这就需要明确相关方面的责任、权力与义务。只有责任、权力与义务明确、清晰了,该系统的运转才会流畅,否则,就会出现推诿、扯皮等问题,系统效能会大打折扣。
第三,要统筹各方利益,建立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该系统关乎多方面利益,其中有国家利益,有地方政府和部门的利益,有企业利益,还有公民个人利益。不同的利益之间会存在矛盾甚至对立,要调和诸多矛盾,需要高超的组织和协调艺术。例如,要长期保持信息提供者的积极性,可以考虑给其一定补偿,使之有所收益。由此产生的费用,可考虑由信息使用者支付。只要费用合理,接受信息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则会以小的支出,规避风险或者赚取收益。有进有出,“造血机制”才能建立,才能支撑这一庞大的系统工程平稳起步,健康发展。
第四,要建立机关机制,维护个人征信系统的“公信力”。个人征信信息来源渠道多,层级复杂,信息背后往往是大量的利益纠葛。如何减少信息“跑冒滴漏”,值得用心研究,相比之下,如何建立一套监督制约机制,防止“人为加工”导致“信息失真”,显得更为关键。试想,如果个人征信系统收集和发布的信息令人怀疑,这个系统的公信力何在?这不是笑话,也非危言耸听。
第五,信息系统的搭建既需要智慧,也需要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业甚至公民的合理站位与共同参与。从信息系统的规划和建设角度视之,个人征信系统也堪称复杂。有关人士指出,央行正在加强信贷征信市场的统筹规划,拟建立集中统一的信贷登记系统。再看其他方面,诸如个人信用消费信息的收集、存贮、发布等等,围绕企业法人和自然人,如此多维与高度分散的信息,其收集和管理颇具挑战性,如何规划信息系统格局,需要智慧。在这方面,我们需要借鉴他国经验,也需要结合我国国情,整体规划,分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