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分立解决人才矛盾
在EHR项目建设过程当中有一个矛盾普遍存在——软件开发商或者实施商对系统很熟,但一般对人力资源业务体系了解不多,而用户一般由企业的业务部门或IT部门派出,如果是业务部门所派出的,那么他对人力资源熟,却对EHR不熟,IT部门派出的对技术熟,对人力资源不熟,同时对EHR也不熟。可是在项目管理过程中,这个项目的经理却一定要融会贯通,同时具备人力资源管理业务、EHR技术和项目管理的能力。而这样的人才目前非常稀缺。
因此笔者建议:遇到这样的困境,企业可以在项目建设机制上采取“三权分立”原则。所谓的三权分立原则就是:标准和规范的制定由专业人士或第三方的专业机构帮助完成;项目管理由甲方一位项目经理主管;实施方则承担了“司法”的责任,按照规格和需求去实施即可。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切忌把这三项权利都甩手给实施商,规范的制定是他自己,项目管理是他自己,实施也是他自己,那么最终利益最大化必定会倾向于实施商,最终损害的是整个项目和企业的利益。
有的企业把EHR软件厂商引入之后,自己就变成监工了,而不再深入去参与,这种甩手掌柜的方式必然会导致企业对整个实施过程的掌控出现问题,而甲方一旦对项目失控,项目很难按照既定的目标去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