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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CEO、CFO放心签字

编者按:或许用不了多久,大量中国企业的CEO和CFO们就将因为萨班斯法案而寝食难安了。

  芬兰人芬尼·康缇宁(Finn Contini)原来是微软公司(Microsoft)的一个部门助理。在微软公司工作的1年多时间里,康缇宁伙同其他三人修改了微软公司的订购系统,为个人谋利达230万美元。

  今年年初,康缇宁终于向法院认罪。这个案子是2002年以来微软公司雇员滥用内部订购系统进行犯罪的案件之一。微软公司虽然已经雇用了调查人员并且升级了内部订购系统,但也很难完全避免类似事情再次发生。

  这类事件让首席执行官(CEO)和首席财务官(CFO)们寝食难安。因为根据萨班斯-奥克雷法案(Sarbanes-Oxley,下称“萨班斯法案”),CEO和CFO们必须为公司报表的结果做出担保或者被要求为此承担刑事处罚。

签字笔下的危机

  北京时间7月13日,主营户外楼宇视屏广告的分众传媒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分众传媒公司”)(Nasdaq:FMCN)正式在纳斯达克挂牌交易,开盘价为18.75美元,较发行价17美元高出1.75美元。分众传媒公司广告模式得到了市场的较高认同,这让CEO江南春很有些激动。

  今后,作为纳斯达克上市公司,在向美国证券交易会提供的内控审计报告上,江南春需要审慎签字。一旦他所签署的报告中,一些跟运营相关的事实数据严重偏离事实,江南春可能面临美国政府最高监禁10年、罚款100万美元的惩罚,如果是主观故意,则罚金将高达500万美元且还将遭受20年的监禁;不仅如此,公司以后的每次重大决策,江南春都必须要记录下完整的思考过程和决策理由。

  这是萨班斯法案对上市公司CEO的基本要求。萨班斯法案是美国自20世纪30年代颁布财务规则以来,最为严厉和企业必须严格遵守的财务法则。这是在安然公司(Enron)等企业财务丑闻之后,美国政府为了恢复民众和投资者对企业管理者的信心、规范企业的财务制度推出的一记重拳。

  萨班斯法案对企业的这些要求,尤其令美国企业的高管们头痛。日前,前来参加海波龙中国软件有限公司中国客户大会的美国海波龙公司(Hyperion)CEO 高福瑞·沙利文(Godfrey Sullivan)透露,一些公司为了赶在 3 月 16 日,也就是提交按萨班斯法案所要求的报告的最后期限之前提交报告,已经伤透了脑筋(该法案规定,公司向美国证券交易会提供内控审计报告。美国证券交易会要求市值超过 7 亿美元的上市公司在 2005 年 3 月 16 日之前提交此报告)。

  比美国企业高管幸运一些的是,在纳斯达克上市的中国公司高管,即便触犯萨班斯法案的最大禁忌,只要不踏入美国领土,从某种程度上就可以逃脱美国政府关于人身监禁的惩罚。但是,这对上市公司将依然是致命打击:公司声誉下跌,投资人失去信心,企业失去再融资能力,最后甚至不得不被迫退市。

  德勤企业风险管理服务(中国)公司合伙人顾向圣建议,那些已经在美国上市或者即将去美国上市的中国企业,除了注意财务规范,还要有良好的内部控制、透明的业务流程,同时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这些都需要IT系统的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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