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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时“交”出权力

  信息化发展阶段没有明确的标志性,CIO需根据实际适时“交”出权力;但主导权的转移不论对CIO本人还是对IT部门的员工,都将是一个痛苦的心路历程。1997年,大亚湾核电站电脑中心主任孙海英提出转变两个观念,即“从以IT部门为中心转向以用户部门为中心”和“从以系统为中心转向以应用为中心”,这意味着信息化主导权将从IT部门转到业务部门手中,电脑中心的员工将不能再单方面按照自己的意志向业务部门“传授”IT,而是必须静下心来,听取业务部门的需求、学习核电业务知识,电脑中心变成了一个为业务部门提供IT服务的部门。“转变两个观念”受到了业务部门的普遍欢迎,但在电脑中心却遇到了不小的阻力,部分IT人员心理上总觉得地位降低了,在行动中放不下架子。

  主导权转移的过程是痛苦的,也是无法跨越的,但时间越短越好;没有必要一定等到IT部门和业务部门打得不可开交时,才交出主导权;但如果一开始就“一切为用户服务”,又是不现实的。

业务主导的“误区”

  IT部门过早地“交”出信息化主导权,同样不利于信息化地推进。主导权转到业务部门后,个别业务部门片面理解了自己在信息化中的地位和作用。譬如,有的业务部门认为,业务主导就是用户提出需求,由IT部门来实现;开发是IT部门份内工作,业务部门只管使用系统,如果有问题由IT部门来修改。这种“你开发,我使用”的态度导致个别业务部门不主动参与到项目的开发过程中,把学习信息系统看作额外负担,出了问题后IT部门和业务部门又互相指责。还有的业务部门根据本部门的需要更改系统内的文件格式,或者更改企业主页的结构,甚至更改企业数据库结构。有时候虽然是在部门范围内改动,但随着业务流程改造和业务规模扩大,往往会使各部门信息整合水平变得越来越差,系统运行速度、稳定性等受到了影响。

  信息化进入整合阶段后,必然对组织结构、业务流程等进行调整,进而影响到个别部门和个人的利益。于是,个别业务部门对信息化持抵触态度,不是从全局出发而是从本部门的利益出发衡量信息化的意义,从各方面为本部门“争权夺利”。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李东教授在深入研究后,提出了防止业务部门陷入“业务主导误区”的五种预防措施。

  ① 只有用户深刻理解信息化,才能正确主导信息化。业务部门首先必须学习和掌握信息化知识;最好由企业一把手来推动,使用户对信息化的目的和业务部门的职责等有清晰认识。

  ② 业务主导并非简单体现在业务部门对信息化过程的领导权上。业务部门应将信息化看作自己份内的事情,将信息化成败与自己部门的未来关联起来。这样,业务部门就不会把自己当作是发号施令的上帝,或者只提出要求而后就等着享受信息化的果实。

  ③ 务部门要主动和IT部门沟通交流,制定混合项目组并定期会晤,使业务部门站在用户的角度积极参与战略、流程等基本架构的制定。

  ④ 业务部门要重视信息资源的管理,制定相应的信息使用规则。为提高各部门信息化的整体水平以及从保证信息安全的角度出发,必须实现信息操作过程的规范化和信息资源管理。

  ⑤ 业务部门要承担信息化费用。这样可以使用户有信息成本意识,减少不必要的信息化浪费。

“业务主导”并不是简单的“是业务部门说了算还是IT部门说了算”的问题。企业信息化的成果并不仅仅属于信息部门,也不是仅仅属于业务部门的,而是属于整个企业的,所以也没有必要完全按照业务部门的要求去做,更不能由用户轻易改变系统的基础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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