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隐私需法律保护和社会尊重
另一方面,这类软件的出现,也意味着高速发展的信息技术正在模糊公共空间和私人空间的界限。如何使个人空间受到充分保护和尊重,应引起人们的重视。
“不管是夫妻之间,还是父母对孩子,都不能未经对方许可,私自监听对方的电话。”一位律师说,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公民随意监听他人手机,都是侵权的违法行为,而不管他与对方之间社会关系如何亲密。
对于像手机卧底软件这样“有可能会对社会造成不安定因素、涉及到公共安全的产品,即便用也不应是开放式使用”,或至少其销售、购买应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如公安局)的特殊批准。他分析,“卧底”软件视情节轻重,有可能会触犯到《民法》或《刑法》的相关规定。
如果有公司销售这种软件,该公司可能会是间接侵权者(因为有帮助、教唆、协助他人侵权的成分在里面,因此消费者可以连带公司一同起诉)。而如果有人直接使用该软件,则可能会侵犯两种权利:个人隐私权和通信安全权。从民事角度,受害者有权要求侵权者停止侵权行为并要求公开赔礼道歉,或者进行抚慰性赔偿(一般上百到几千元不等)。
他认为,个人信息安全问题“应该提到日程上来了”,因为现在“个人隐私被滥用问题”已经非常普遍,如促销电话、骚扰短信、个人购买信息(如买房)被转卖,以及明星通讯录曝光事件等。“中国现在迫切需要出台一个独立的保护个人隐私及通信安全的法律,因为现行法律法规对其定义、规范、处罚力度都远远不够,甚至还存在着一些监管空白。”
然而,法律在社会固有的伦理秩序前也有其尴尬。尽管法律明确保护公民的隐私权,但隐私权是否受到侵犯,有一个程度和标准,造成什么样的后果需要由当事人举证,尤其在亲情面前就成了法律的“软肋”。
从这个层面来说,高科技时代的个人隐私保护,需要提高公民的社会道德水平,督促引导人们相互尊重、相互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