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 频道

如何应对软件供应商的“供非所需”

  网友:供应商“供非所需”我们应该怎么办?
 
  国内某著名财务软件开发商为我公司开发资金预算系统,在开发过程中,我们说服厂家进行现场开发。本月底该系统要准备双轨运行,但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和开发团队关系不够紧密,管不住人;在与我们沟通时,他总觉得他们的产品比较成熟,走的路线都是对的,然而事实确是“供非所需”,为此我们开了很多次协调会,仍然一点效果都没有,项目经理一不向上级反映,二不与我们良好沟通,造成关系僵硬。
 
  曹济:建立相应的项目管理机制
 
  避免这样的情况可以采用两种途径,第一种是请监理公司,由监理公司对实施中的项目进行管理。第二种就是从甲方自己的角度制定项目管理体系和相应的办法。
 
  我们在项目管理中也会有“斗智斗勇”的提法。通常来讲甲方在项目中还是非常强势的,因为国内现在都是买方市场嘛!所以甲方的位置通常不会这么被动。甲方为了争取项目的主动权和控制权,也需要相应的制度与方法辅以支持,否则就只能是采用“不验收”这个杀手锏了,而这种方法往往两败俱伤,对于甲方反倒伤害更深。
 
  例如采用制度化的方法就要求在甲乙双方建立统一的项目管理委员会组织,项目经理定期要向委员会报告,项目中的问题自然不会被掩盖了。如果没有这样的机制,则甲方很可能只能通过项目经理接触乙方的高层。遇到一个责任心不强的项目经理,那就麻烦喽!
 
  所以可以对人员提出具体要求,例如责任心、主动性等。但更有效的方式是甲方除了合同约束之外,可以建立相应的项目管理机制对乙方以及项目经理进行约束(要强调的是约束往往是双向的),以保证项目最终的成功。
 
  曹济  独立顾问,IEEE/PMI/IFPUG 会员, 现任信息产业部 IT 项目经理认证专家委员会成员, 国际软件标杆组织技术顾问/中国联络人,北京随济科技首席顾问。为多家IT组织提供过项目管理、质量管理、项目量化管理、软件估算与度量、软件评审、标杆管理、CMM/CMMI等方面的培训与咨询服务。
  
  PMU网友张翼:软件为管理服务
 
  甲方希望按照企业的实际要求开发软件,乙方希望在已有的产品基础上经过配置、剪裁而形成系统,这种现象在企业信息化的项目中普遍存在。
 
  已有的产品技术架构可能比较合理,具有开发成本低,稳定性高、实施周期短等优点,在实际业务与产品功能相近的情况下,建议采用这种开发思路。
 
  但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会根据自身的特点,形成一套合适的管理思想和方法,他们对信息化的要求往往不是现成的软件所能满足的,这种现象已经逐渐凸现出来,近两年来也开始得到开发商和企业的重视。
 
  具有企业特色的管理思想和方法是不容忽视的,它们可能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组成部分,在企业信息化的建设中,我的意见是,与其低价购买不适用的软件,不如增加投入,定制符合需求的专用软件系统,这样才有可能实现促进企业管理水平提升的目标。
 
  针对这种情况甲方可采用一下策略来争取项目的主动权:
 
  1、根据合同的约束,要求乙方项目经理按照公司的实际要求开发软件系统。乙方项目经理与开发团队关系不够紧密,管不住人,是他的管理能力问题,可以向开发商反映,要求加强管理。有可能的话,公司应该派一名控制力强的人员作为甲方项目经理,主导项目的开发。
 
  2、如果因为要满足需求而延长项目开发周期,应说服公司的管理层,需求满足程度与开发周期,对于公司来讲,当然要取前者。
 
  3、如果乙方项目经理不能按照要求改变开发思路,则要求乙方更换项目经理。
 
  4、如果乙方坚持现有的思路,我认为宁可赔款中止合同,也没有必要去开发一个不合用的软件,这方面的教训很多。
 
  总之,软件是为管理服务的,如果无法满足管理的需要,即使软件开发成功了,项目也是失败的。
0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