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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aS深陷争议“泥潭”


    【IT168 专稿】时下SaaS真可谓红动中国IT业界。在百度上搜索SaaS,其第一页几乎全被SaaS产品厂商推广所占据,共收录的二千万篇相关网页,见证着SaaS在中国的热度。在如此滚滚热浪中,关于SaaS的各种论断满天飞舞。细观其中,由于SaaS在中国还处于市场培育初期,难免不会出现一些有争议的认识问题。

    在此,笔者本着百家争鸣的原则,来对一些有争议的观点发表几点自己的看法,以期对SaaS在中国的发展起到一点正面作用,也希望对SaaS服务感兴趣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有所帮助。

    SaaS不能与在线租用划等号
    不少人在谈论SaaS应用时,常常表达了这样一个观点:SaaS就是在线租用。这种说法值得商榷。如果SaaS与在线租用划等号的话,那与ASP的区别并不大。难怪会有人质疑SaaS只是软件厂商为ASP换了一套新装而已,其实质并没有多大改变,说是“新瓶装旧酒”。
 
    对此,不少专家和业内人士均发表过各自的看法,认为SaaS是与 ASP大不一样的信息化服务。

    通俗的讲,ASP是指提供网络基础服务,它本名应该叫“托管服务”。在ASP模式下,运营商向用户提供空间租用,用户在自己的空间上可以上传应用,但是前提是用户要懂程序,需自己开发应用。因此,ASP更倾向于一对一提供服务,每一个用户各自拥有自己的数据库。

    SaaS虽然是在ASP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但它提供的是客户在不需要掌握开发技术的基础上,比ASP高一层次的信息化应用模式。因为SaaS已经运用了与ASP完全不一样的技术,那就是SOA架构(Service-Oriented Architecture,面向服务架构)等,为用户开发出了许多信息化应用提供选择。SaaS模式相当于在用户和服务器上的应用之间增加了一个中间层,这个中间层用来处理用户的定制、扩展性和多用户的效率问题,技术要比ASP模式复杂。因此,SaaS可以一对多,同时向很多用户提供多种应用服务。提供SaaS服务的软件厂商瞄准的是数量庞大的中小企业市场就是基于这一特性。

    不过现阶段,有不少软件厂商在追逐SaaS应用的过程中,纷纷针对中小企业简单推出了一个在线应用网站,提供在线租用软件服务,无形当中将SaaS与在线租用划了等号,急于转型之心溢于言表。“此举好比还是只给用户提供了一个桶而非水而已,顶多算是ASP的升级版,并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SaaS。”有专家发出了质疑声。

    针对这一争议,金算盘公司副总裁张志鹏先生打了一个形象的比方。他说,ASP运营商提供的好比是挑水的桶,而SaaS运营商提供的则是水。现代SaaS运营商的理论就是,客户真正要的不是桶(代表软件),也不是用桶挑水的人(代表企业IT应用人员),而是水(代表客户所需要的管理结果)。“理想的信息化应用状态应该就是——打开水龙头只管用水。”张志鹏如是说。

    持此种论断的人认为,真正的SaaS运营商并不只是提供在线软件租用这么简单。一个理想的SaaS平台应该是用户各个部门能方便的使用并监控企业整个业务流程所产生的数据,并能快速进行相关分析,像沃尔玛的物流管理系统那样,客户下了订单,供货商马上就能看到,或备货或组织生产,承运商也能看到供货进程,及时知道送货路线,准确掌握运输时间,客户也能随时看到自己所需商品到达的进程,而企业领导的终端则能将所有供应商、承运商、客户的数据集中,分析自己的经营状态并快速作出决策。要做到这一点,SaaS运营商就不单是要保证客户系统7*24小时的稳定,还应该提供融通企业整个经营业务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并且还应该有更多的包括电子商务在内的增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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