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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养”变“圈养”第三方支付纳入监管

  【IT168 信息化】

  第三方支付行业被正式纳入国家监管体系,拥有了合法的身份,“放养”变“圈养”。

  9月22日,央行网站发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这是今年6月14日发布的管理办法的更进一步明确与细化,细则充分体现了监管层对于第三方支付加强管理,保护用户权益及规范行业发展的意图。

  第三方支付企业的相关人士表示,细则的发布充分说明国家对第三方支付行业在金融服务创新、提高社会资金利用率等方面的肯定与贡献,同时也将对整个行业的正规化发展起到监管作用,让整个行业向更有序、健康的方向发展。

  该人士同时透露,根据申报办法的细则,大的支付企业获得牌照已成定局,具体牌照发放的时间将会在年底或明年初。而规定的焦点细则包括如何应对网络赌博、洗钱和备付金问题。

  比如“反洗钱措施验收材料”细化就包括: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文件,载明客户身份识别和资料保存措施、可疑交易报告措施、反洗钱工作保密措施等。

  据统计,我国已经有各类电子支付企业300多家,业务种类覆盖网上支付、电子货币发行与清算、银行卡和票据跨行清算及集中代收付等各种业态。日益强烈的市场需求带动了各第三方支付企业快速壮大,同时,急剧猛增的市场交易量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问题,国内第三方支付不仅要面对尚无合法身份的尴尬,而且经常被卷入涉黄、涉赌、诈骗等案件中,成为公众及媒体质疑的对象。

  在应对洗钱、欺诈等违法行为方面,显然支付企业、金融主管部门、公安部门等多方应进一步提升合力效应,才能起到更为明显的效用,“现在细则出台,也从政策层面上,为支付企业与多方主管部门通力合作建立了制度化的桥梁和保障”,一位支付业人士表示。

  从主观上看,有规模的支付企业不可能故意从事洗钱、涉赌、涉黄等违法行为。所有的企业基本都有着较为完备的内部监察,但支付企业的客户往往拥有多级下属关联公司,“如仅凭支付公司一力去追查下面所有层面的资金往来,这既不合情亦不合理”,该业内人士表示。

  易观国际分析师曹飞表示,第三方支付行业正经历从“放养”到“圈养”的转变过程。过去,第三方支付市场规模不大,政策监管相对不严格,由市场主导行业发展前景,银行接入资质等成为约束第三方支付企业的潜在门槛,而在牌照发放后,明确界定了第三方支付机构的法律定义,对于整个第三方支付产业未来的业务开展给予了明确的支持。

  当前国内的第三方支付产品有320家以上,央行资料显示,截至2010年一季度末,共有260家非金融机构法人向央行提交了支付业务登记材料,其中排名前四位的产品分别为支付宝、财付通、中国银联电子支付、快钱。我国电子支付产业连续4年增长率超过100%,2009年交易量达5766亿元,权威数据预计,今年电子支付市场交易总量将首次突破万亿大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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