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协和、同仁、北京医院在同一个区域扩张
《瞭望》:你刚才也提到卫生区域规划对控制医院规模的重要性,我想知道,你1986年在卫生部计财司时就推过卫生区域规划,为什么现在都还没有实现?
曹荣桂:关键是卫生区域规划没有法律效力。
从财政体制看,中国的医院基本是按照政府机构来设置的,即中央属、省属、地市属、县属医院等,那么,在上世纪80年代财政分灶吃饭后,各级医院由本级财政支持;此外,从投资主体看,医院有企业的、有部队的、还有教育部等其他部门的。
面对这种条块分割的现实,如果卫生区域规划没有足够的法律效力,那么,作为卫生行政部门来说,它很难进行有效调节。换言之,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管不了本地其他系统、其他级别的医院的发展。比如,某部委愿意出钱盖医院,卫生行政部门虽然认为这里的卫生资源已经非常充分了,但它基本阻止不了。我们在上世纪90年代就提出卫生区域规划起码要有地方人大立法。
作为一级政府的主要官员,他肯定希望做出成绩,但他一看,别的好事前任都做完了,那么,我就建个医院、盖个大楼吧,人家说起来这是谁谁当市长时盖的,出名又快,见效也快,给钱就能盖好。这种又好做、又得民心的事情,如果市长想做,那么本级的卫生局长能不听吗?
《瞭望》:那么,现在20多年过去了,卫生区域规划仍然只是一个概念?
曹荣桂:我只能说,大家都在做,但我至今没看到一个好的卫生区域规划拿出来。到目前为止,卫生区域规划也没能突破法律效力等问题。
我记得,卫生部从上世纪90年代就提出两条,一是医疗机构的属地化,即凡在我地盘上的医院都归我管理,二是“老机构老办法、新机构新办法”,也就是说,对老机构逐渐调整,不准它任意发展,对新机构来说,不论谁投资,就看这里需要不需要。
我今天说这些都算白说,跟你说也没用。
大家都知道,北京东单地区紧挨着3个三级甲等医院——北京协和医院、北京同仁医院和北京医院,布局的不合理是历史造成的。应如何发展呢?他们都是我国著名的老医院,根据各自的定位与特色、医院功能的需要,发展以内涵建设为主的路子为宜。可实际怎样?这几年这3个医院都在大发展。这3所医院,协和、北京是卫生部属的,同仁是北京市的,大家眼皮子底下的事都没统起来,可见落实区域规划之难。
再说这新机构新办法,我当时也问日本方面,人家自己出钱给你盖医院,你怎么做到不让人家盖?他们回答说,简单,我们先是劝导,告诉投资人这块地方医疗资源已经饱和,投资回报率比较低,然后提供其他地方建议他投资,如果还不听,那也有办法,医保不让你加入报销就成,我们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