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168 信息化】
需要注意的是,你的IT管理规则必须源自于和这些规则息息相关的人。
丹尼以前是个军人。他的同僚发牢骚说,他的行径就好像自己是个司令官一样。丹尼很喜欢纪律与掌控,尤其是当他有参与到那些管控事项时更是如此。丹尼在担任CIO助理时,被指派负责信息政策的制订。他被取了一个绰号叫做“政策沙皇(policy czar)”。丹尼一开始就违反了我的“组织设计之指导原则(Golden Rule of Organizational Design):绝对不可逾越职权。这样做的话,这个人就是把自己树立成政策的决策者,而不是他本来应该成为的政策促进者。”
该由谁来决定IT政策?
政策对我们工作具有约束力,通常是一个告诉我们“如何做…”的程序步骤,或是“你必须…”的规定。字典中对政策的定义是,从许多可选择的办法中,为将付诸的行动挑选出明确的方向或是方法,以及依照所赋予的条件予以领导,并且为现在与未来的决策做判断。
政策一旦建立,就会限制住一个人的选择;他要做什么、如何做,或者哪一个才是另外的选择。如同以下你将看到的介绍,丹尼享受着他职务上的权力,帮他的组织未来制定规范。
在一个领导团队会议期间,我以顾问的身分出席。我问丹尼:“哪个政策是他认为必须负责的?”他的回答是“全部!”(当时我感到相当困窘,在他精简的回复中没有称我为“sir”。我想那也是政策。)
“全部?”我怀疑地问他。
“全部。”他自信地再次回答我。
“甚至是那些单一营运线的应用?像是哪个部分必须与网络链接的政策?”我质疑着。
“一点也没错!”丹尼回答。对于我的蛮横,他好像有点恼怒。不过他没让我怯步,我继续逼问“那么你是如何着手建立政策的?”
丹尼描绘了一个进程,意思如下:
1.丹尼决定下一个要处理的政策为何,他不仅要从他所制定的潜在政策清单中,决定轻重缓急的优先级,同时得将此部门其他人的要求列入考虑。
2.丹尼设计政策;可能会利用他同僚的专业领域专家来协助进行。
3.在丹尼个人简报之后,经由CIO批准此政策(在有些状况下,会有指导委员会代表营运单位共同参与)。
4. 由丹尼执行规范的遵从。
由上而下之政策制定的问题点
我环顾丹尼的同事办公室,然后问了他最后一个问题:“丹尼,你说你负责所有的政策,甚至是那些只会对单一营运线产生影响的部分。那么在这里,谁来对网络的安全、信赖关系,以及有效率的操作负责?”
丹尼毫不迟疑地指向Rob,他是网络操作团队的首长。
现在,我们看到了问题关键:当丹尼决定的政策,是在对Rob下命令他该如何执行他的业务时,那Rob如何为他的网络服务质量善尽职责呢?
这是有违指导原则的。有其责却没有相对职权,Rob并未被准许以自己的方法运作他的业务;可是他仍必须为结果担起责任。评论者可能会嘲讽地说,他是被设置来当牺牲品和代罪羔羊的。
另一方面,即使丹尼接受了Rob在政策上的参与,但是最后还是得由丹尼来制定政策与促使它通过高层批准,因此丹尼实际的职权远远大于Rob。而有权无责的丹尼,很快就可以变成一个暴君了。总而言之,该负责的人没有职权来建立他们执行业务所需的政策。而丹尼成了“瓶颈”,阻碍许多事务的进行;他只可以一次处理一点点政策的问题,而他选择了他最迫切处理的事项。任何他认为不够重要的事项,就被搁置于清单的最后。
例如,Allie的工作是负责企业内部网络服务。她的客户要求她设置一个企业实时通讯服务,但是已经延迟两年了,有关它的使用还在等着政策的制定。她提议的政策,现在仍然痴痴地等着丹尼将它列入考虑。
政策的需求并没有被拿出来讨论。这个IT部门的规模已经发展得越来越大,也越来越错综复杂之时,它需要的是变得更臻成熟。它必须改善它的强度、安全性、信赖关系、效率、资源管控以及营运重点。因此,有必要运用政策去达成这全部的目标。但是丹尼实行这些政策的方法,却使员工们感到士气低落,而且威胁到整个IT组织的绩效展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