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 频道

新医改催生六大信息系统

    【IT168 信息化

    公共卫生信息系统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是新医改的“四梁”之一。新医改要求: “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和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完善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体系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建立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促进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要建立一个覆盖广、功能强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

    “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应具有可扩展性和灵活性,它覆盖了现有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社区卫生服务、应急救治、采供血管理、计划生育及农村卫生等信息系统的功能。按新医改的要求,“从2009年开始,逐步在全国统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定期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为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结核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这些为城乡居民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需要“公共卫生信息系统”提供技术支持进行管理。新医改还要求“从2009年开始开展以下项目: 为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消除燃煤型氟中毒危害、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预防出生缺陷、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农村改水改厕等”,这些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管理也需要“公共卫生信息系统”提供技术支持进行管理。此外还有一些突发事件,如今年的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去年三鹿奶粉引发的“婴儿结石事件”、2005年劣质奶粉引起的“大头娃娃”事件等,其处置与管理更需要“公共卫生信息系统”提供强有力技术支持进行管理。随着新医改工作的推进,每年都会有新的政策出台、每年都会有新的公共卫生项目开展,信息系统经常要调整改变,因此“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应是一个具备可扩展性的、灵活的系统。

    “公共卫生信息系统”的基础是四类档案,即个人健康档案、家庭健康档案、机构卫生档案、社区健康档案。公共卫生信息系统中各类信息相互交叉(如孕产妇保健与儿童保健、儿童保健与预防接种)、前后关联(如: 健康教育与慢病管理、妇女保健到老年保健),随着时间的迁延,每年都会新增“65岁以上老年人”、每年都会新增“孕产妇”,但其信息单元最终只可归为四类: 即个人信息、家庭信息、机构信息、社区信息。公共卫生的每项工作、每个项目、每个事件的信息都是个人、家庭、机构或社区的某些特征信息的集合。为避免发生多个系统重复采集数据、数出多门、互不共享的情况,新建立的“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应以四类档案为基础,对各类数据信息进行统一管理,并遵循从数据源发生处一次性采集基础数据的原则,以实现“统一高效、互联互通”的目标。

    “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必须统一规划和部署。“公共卫生信息系统”的用户可归为四类: 一是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如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和计划生育等工作的机构; 二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中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部门或科室; 三是各级各类医院,如上报传染病等; 四是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政府。这些用户基本覆盖了医疗卫生系统的所有单位和部门、其内容基本囊括了大部分医疗卫生活动,因此“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必须根据大卫生的理念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和实施。只有这样,新医改“建立分工明确、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互动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的目标才能真正实现。

    医疗保障信息系统

    医疗保障体系也是新医改的“四梁”之一。新医改要求: “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加快基金管理、费用结算与控制、医疗行为管理与监督、参保单位和个人管理服务等具有复合功能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与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的对接,积极推广‘一卡通’等办法,方便参保(合)人员就医,增加医疗服务的透明度。”还要求: “有效整合基本医疗保险经办资源,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行政管理的统一。”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中也要求“做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并逐步整合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资源。”这些要求是医疗保障信息系统的基本需求。

    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已形成了多种医疗保障制度,在短期内统一不同的医疗保障制度是难以实现的,但对不同医疗保障制度进行统一管理、分开核算还是可行的。为给医疗保障的统一管理提供技术支撑,研发集不同医疗保障管理功能于一体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是非常必要的,既是政策的需要,也是市场的迫切需求。

    “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应能实现对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的统一管理,实现对各医疗保障制度相关信息的综合管理,应为基金安全提供技术支持,为基金效益最大化提供技术支持,为协调医、患、保、药四方利益提供技术支持。此外,还应方便群众参保就医和补偿、方便各医院药店为群众提供及时服务、方便各定点服务单位与医保经办机构及时办理结算。

    “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应具有三方面的功能。一是业务管理功能,包括对参保、征缴、账户及证卡的管理,对基金的收入、分配、支付和结转的管理,还包括补偿管理和结算管理。业务管理功能的使用者为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二是监控监管功能,对参保与受益情况、保费征缴情况、基金运行情况、补偿结算情况、医疗服务单位情况、医疗费用情况、药品管理情况、医疗服务利用情况、参保人群健康情况、不同保障制度的对比等情况进行监管分析,通过图像、图形、图表数据和语音等形式实时动态地展现各类信息,此外还包括了查询汇总功能、统计报表的管理功能、对医疗费用进行测算和设计调整补偿方案等功能。监控监管功能的使用者主要是医疗保障的管理者和有关管理机构。三是公众服务功能,能通过门户网站为公众提供政策法规、规章制度等信息,公示有关医疗保障信息,提供信息查询功能,提供监督与投诉的渠道。

    “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应能将一些基础信息,如参保(合)对象的名单、各类补偿情况等信息提供给“公共卫生信息系统”。

 

0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