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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厂商疯狂追补授权费 企业开始反扑

【IT168 信息化】“员工用盗版,老板也有罪”,这个耸动的广告深植人心,而最近这一年来,许多企业更是感同身受,因为从去年下半年开始,企业纷纷收到软件厂商追补授权的信函,这些信件分别来自各大外商软件厂商,包括台湾微软、甲骨文、IBM以及SAP等多家公司。而面对这些追补授权的信函,企业疲于奔命,想办法协商,也想办法另立游戏规则,抵制不合理的软件授权。 

厂商杀鸡取卵,大动作追讨授权

     在不景气的情况下,厂商疯狂追补软件授权,看在企业的眼里,无非是杀鸡取卵,为了自保所使出的非人手段,企业甚至直言:“厂商选择在企业经营状况普遍不佳的今年,大动作追讨软件授权,摆明就是来要钱的,完全不顾原本的承诺。”一家位于台湾新竹科学园区的厂商表示,“这些软件厂商根本就是食髓知味,在没有订单的情况下,赚这种钱当然最快,”而且这些软件都已经用了很多年,为什么是现在才来追补。

     伴随景气寒冬而来的是IT预算紧缩,在此当下,信息部门主管面对软件厂商追补授权的信函,更显愤慨,引发企业极大的反弹。

     事实上,大多数企业都具有合法使用软件的观念,但是,由于系统建置初期的成本高昂,因此,供需之间一直都有不成文的默契,就是允许企业购买最低的授权数,通常是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而软件厂商通常为了业绩考虑,在系统建置初期让企业不用买足授权数的情况下,完成相关系统部署与应用,然后再逐年补足所使用的授权数量。

     一家生技医疗厂商就无奈地说:“同样的系统环境,当初说只需要买四分之一授权数就好,现在又要求补足另外的四分之三,没道理嘛。不过,最终却又只能花钱了事”。这般无奈的感受,不只发生在某一家企业或是某一个产业,而是不论企业营运规模大小,在各个产业中都有被要求补足授权的情况发生。

     最近这一年来,许多企业陆续接获追补软件授权数的信件,其中,有不少企业几乎是每隔一阵子就会收到不同的软件厂商来追补授权,对于这些企业来说,软件厂商追补授权的行为,已经到了不堪其扰的程度。有一家高科技制造业者甚至还同时面临3家软件厂商追补软件授权的情况。这家制造业说:“在景气没有复苏之前,我们连防毒的预算都备受挤压,你觉得我还有能力补足其它软件的授权吗?”

     在不景气的情况下,各大软件厂商追补授权的做法,无疑是让企业雪上加霜,然而,软件厂商也有无奈之处。某家软件厂商的业务人员就指出,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各大软件厂商就陆续开始追补授权,而且这个策略通常是来自亚太层级的要求,并不是台湾分公司自己的决定。

     一位软件销售人员指出,在各大软件厂商疯狂追补授权的情况下,其实企业已经拿不出钱来了,而软件厂商在苦无业绩的情况下,只好把追补授权的业绩,也纳入业务绩效考核的范围,甚至今年的营收将有3成是来自授权追补的贡献。

     各个软件厂商追补授权的策略虽然一致,但是出面追补授权的执行单位以及做法上却有不同。以甲骨文来说,就是以软件授权管理服务部(License Management Service)的名义发函,再由第一线业务单位协助执行,而台湾微软则是由智能财产权管理小组出面,台湾IBM是以软件事业处总经理署名,要求企业配合了解相关软件授权使用情况。

     一般而言,软件厂商大多采取限期处理的方式,要求企业在限期内,配合清查软件使用情况,而这个期限大多不会超过一个月。一些企业最近就收到台湾微软智能财产权管理小组寄来的信,信件中指出微软“即将展开一项全球同步执行的软件授权遵循政策”,所以,要求该企业在指定时间内完成软件版权清点工作。

     一位信息部门主管表示,在收到信件不久后,又接到微软的电话,表面上,虽然是要确认是否收到信件,是否需要协助等,骨子里,却是要企业如期完成清查,并且回复清单,否则微软将透过稽核协助清查。微软为了掌握企业的软件使用情况,甚至还随函附上光盘,来协助企业完成软件资产清点。

     对于企业来说,这种近乎恐吓的情况,此起彼落。除了微软之外,一家IC设计厂商就说,IBM的做法也不逊色,在一封由台湾IBM软件事业处总经理署名的信中,提到将透过顾问公司等第三方,前往该公司了解该公司的IBM软件使用情况,如果不配合清查,后续若有授权不足情况,IBM将不给予优惠。

     企业面对一波又一波的软件使用清查,如何厘清合法使用情况以及授权方式不合理等问题都浮上台面。举例来说,在SAP的ERP系统使用上,许多企业就认为依使用者人数授权,完全不符企业的应用情况,企业为了达到良好管理,通常会给予每一位使用者一个独立账号,但是,有些使用者的使用频度并不高,也许一个月只使用一两次,甚至一年一两次,企业也要为此购买授权,而且用量少与用量多都是同样的价格,实在不合理。

     对于高科技制造业者来说,由于7天24小时轮班的营运特性,因此,同一套ERP软件会有两组轮班人员使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必须多采购一倍的授权数,才能符合软件厂商的授权规范,进而因应两组人员轮班使用,然而,这样的情况并不合理,许多企业认为,软件授权的方式存有许多争议,比较好的做法应是以同时上线人数计价,才能反映企业的实际使用情况。

     除此之外,在测试环境所使用的软件也引发争议。从软件厂商的角度来看,只要有使用就必需授权取得;从企业的角度来看,则认为在测试环境所使用的软件,只是短暂的,也许只是一两天,测试结束之后就不会使用,这样的情况,是否适用于一般的软件授权机制等,企业都必须慎重看待。

     面对企业的质疑,软件厂商无言以对,主要是因为这些问题通常发生在外商,而外商公司的软件销售游戏规则,往往不是台湾分公司所能决定,对于软件厂商来说,使用者付费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企业可以拒绝使用,但是要用就必须付费,追补授权怎么会是一个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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