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Yahoo的10年合约
微软与雅虎为期10年的搜索广告合作,最先让人想到的就是共同抵抗Google。 未来十年,雅虎网站将使用微软的Bing搜索,而雅虎将在全球独家向大型广告主销售双方的搜索广告;自助型的搜索广告则将采用微软的AdCenter平台。
两家公司的协议内容,根据其官方资料重点摘述如下:
----合约期限为10年。
----微软将独家取得Yahoo核心搜索技术的授权,得以将雅虎的搜索技术整合到微软现有的网络搜索平台。
----微软的Bing将成为Yahoo网站上唯一的演算搜索及付费搜索平台。雅虎将继续将其技术与数据使用在该公司事业的其它领域,例如改进陈列式广告(Display)技术。
----雅虎将取得两家公司全球大型(Premium)搜索广告主的独家销售权;而两家公司的自助型广告将在微软的AdCenter平台执行,搜索广告的价格,将由AdCenter的自动竞标程序所决定。
----在陈列式广告方面,两家公司将各自维持其独立性,包括部门营运与人力。
----雅虎将在自己的Yahoo资产上继续创新及“持有”使用者经验,包括改进搜索的使用者经验,既使其搜索核心将使用微软的技术。
----微软与雅虎协议中的营收拆帐,包括了雅虎所产生的任何流量,不论是Yahoo自行持有与营运(owned and operated ,O&O)或是结盟网站所产生的流量。
----微软将支付雅虎流量取得费用(traffic acquisition costs , TAC),在协议的前五年期间的初期费率为雅虎O&O网站所产生的搜索营收的88%。
----雅虎仍将持续推动自己现有的搜索结盟关系。
----在每个国家开始实施该合作后(implementation),微软将保证合作的前18个月里雅虎O&O的每个搜索营收(revenue per search, RPS)。
----在实施完成之后(预计在经过相关机构核准的24个月内),雅虎以目前的营收水平及营业支出为基础预估,这项协议的效益大约可以为年度的GAAP营业收入贡献5亿美元,以及节省资本支出约2亿美元;雅虎还预估,对于年度营业现金周转,大约可达2.75亿美元的贡献。
----该协议将保护消费者隐私,两家公司将尽其可能的减少数据的分享,在整合双方搜索平台的运作以及改进时,非必要不会分享数据,同时也会严格限制搜索数据的共享使用。该协议将继续维持两家公司目前所遵循的隐私权政策Yahoo预期每年营运收入可增加5亿美元,现金支出则可省下2亿美元;Yahoo另预期微软的合作可每年增加现金流2.75亿美元。
Yahoo还表示,此次协议并不完全涵盖双方旗下所有网站。Email、实时传讯与显示广告也不含括在内。微软与Yahoo也表示,除非真有必要,否则双方不会交换客户数据。
由于此一合作还需有政府主管机关通过,双方也预期Google应该会发出一些声音。
双方在共同声明中表示,“简言之,微软现在负责Yahoo的搜索,而Yahoo则负责双方网站业务,服务搜索广告主。”该合作协议预计2010年开始生效,并改善Yahoo的获利性,但公司表示此举无助于改善Yahoo营收。
这次的规模比之前微软提出的440亿美元收购小了许多,不过双方可藉此共享资源,并进行结合。但即使双方和在一起,搜索市占率也仅有30%,Google则超过两倍多。
微软执行长Steve Ballmer表示,“搜索若要成功,得靠创新与规模。微软已经推出Bing平台,因此已经具备了创新与必要的功能;而这次与Yahoo的合作则提供了规模。”
Yahoo CEO Carol Bartz则说此次合作让Yahoo可把注意力放在其它领域,她也表示该交易已经获得全体董事会的支持。
微软会把Yahoo的搜索技术(包括Panama广告销售工具)整合进来,但双方会采用微软的AdCenter销售工具,并以Bing搜索引擎当作两个网站的运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