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价值,不可小觊
近年来,各种法律、法规、行业指导性文件越来越多:《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新巴塞尔资本协定》、《萨班斯法案》、《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规范》、《上交所内部控制指引》、《深交所内部控制指引》、《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以及即将在2009年7月起实施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等,一个又一个法律、法规的出台,使企业管理不知不觉中进入了一个合规时代。
从风险管理的角度看,合规能够帮助企业管理各种风险,避免罚款、法律制裁、商业损失或者因为员工失误造成的数据泄漏等风险。
合规不仅是企业为了满足外部监管机构的要求,更是完善企业治理,提高内部控制管理水平和风险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需要强调的是,合规是可以创造价值的,也是可以度量和考核的。其中,银监会所颁发的《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中指出:合规可以降低因遭受监管处罚和法律诉讼而导致财务损失的可能性;坚持合规经营的宗旨和原则,能够提升品牌价值和社会地位,增强银行持续竞争力,带来财富收入和声誉价值。
可以说,这些价值和衡量标准对于银行以外的企业同样适用,合规管理完全可以超越“成本中心”,成为价值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