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 频道

电子政务发展三要素

    【IT168 信息化

    2008年电子政务

    发展形势

    2008年,为适应党中央提出的“职能型政府向服务性政府转变,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建设和谐电子政务成为中国电子政务发展的主旋律。在和谐电子政务的建设中呈现五个方面的转变: 即从电子政务重建设、轻应用向深化应用转变; 从信息网络分散建设向现有资源整合利用转变; 从系统独立运行向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转变; 从信息管理偏重自我服务向注重公共服务转变; 从信息网站自建自管向重视发挥社会力量转变。这些转变也带动着中国电子政务建设呈现以下发展趋势:

    一、服务型政府改革目标的确立,对以服务为宗旨的电子政务的发展提供了更大的政策指导。十七大报告将我国未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定位为服务型政府。服务型政府首先应该是在法制框架下运行的政府,也是对社会承担责任的政府、廉洁高效的政府。这就预示着,在新的一年里将有更多的服务社会、服务大众、服务企业的信息化系统被创建,有更多有创意的电子政务服务系统将会诞生。

    二、适应政府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调整,将成为电子政务建设发展中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的新课题。十七大报告在阐述未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问题时,有一个重要思路就是按照决策、执行、监督三者相互协调和相互制约的原则建立政府权力结构,确立政府的运行机制。这种变化会深刻影响到电子政务的系统构建。

    三、为配合大部制管理模式的推进和跨部门应用的协同,电子政务建设中的“业务线”思路将被越来越多的机构所认同。“业务线”思路是目前解决电子政务中跨部门业务协调的一种重要解决方案。其基本要义是,将一些受众面广、需多个政府部门共同完成的审批或者办事项目提取出来,统一设计、统一建设,最大限度地避免部门各自为政。

    四、顺应中央垂直管理部门与地方政府权力关系的调整,为进一步解决电子政务信息化的条块分割、实现上下对接,提供了重要机会。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解决“条块”方面的权力关系,并进行改革,这为解决电子政务系统方面的“条块”系统对接,提供了非常重要的契机。

    五、配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信息公开对电子政务将提出更高的要求。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基本精神,信息公开要基做到“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不仅政府要主动公开大量的政务信息,而且老百姓、企业可以主动要求政府公开一些需要知道的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施行,对整个信息化建设、特别是电子政务建设提供了很重要的机会,必须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

    六、围绕决策支持、应急管理等工作的信息化系统建设,将会有新的发展。在未来的政府管理中,将特别强调政府的决策、执行、监督三者功能上的分化。这种功能分化,将要求在重视电子政务服务应用的同时,也要把电子政务的决策支持系统和应急管理系统的构建放在更重要的位置上。这些系统虽然主要是为领导机构指挥管理服务,但都是跨部门、甚至是跨系统的。2008年,有关这方面的系统建设将受到更多的重视。

    七、为改变电子政务系统运行中的“双轨”问题,2008年有关电子政务建设中法规的清理和修订将会有明显的推进。虽然许多地方都构建起很多网上受理和办事系统,但在运行中基本上仍然是“双轨制”: 网上可以受理、查询甚至办理,但在法律法规没有跟进的情况下,纸质的文件依然无法取消,法制建设滞后于电子政务的系统建设,需要在实践中改进。

    八、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的“前台统一,体现以人为本”、“后台整合,强化互联互通”步伐将进一步加快。政府门户网站的建设将受到更广泛的重视和关注,而关注的内容不仅仅体现在要提供更多的信息服务上,而且要进一步体现“前台统一、后台整合”以及以人为本的理念。政府门户网站前台有多大功能,发挥多大的效能,最终取决于后台的整合和互联互通。这就要求真正提高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服务能力、网上办事能力和政府与公众的互动能力。

    
    
 

0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