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168 专稿】今后,产学研结合的创新项目、信息技术中介服务机构以及面向行业的信息技术应用公共服务平台将获得政府的财政优惠政策支持。从11月27日至28日信息产业部与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召开的全国信息技术应用工作会议上,记者了解到,《信息技术应用促进条例》已经列入2007年国务院二类立法计划。同时根据新修订的《节能能源法》,信息产业部制订了《节能降耗电子信息技术、产品与应用方案推荐目录》,为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行业管理机构、企事业单位等管理决策提供信息支持。
由此来看,将有以下几类企业从中获益:产学研结合的创新项目、信息技术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信息技术应用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以及节能降耗技术产品及解决方案的企业。
一亿滚动几百亿
从2003年到2007年,信息产业部直接资助了一两千个项目,在这个电子发展基金资助的推广应用项目里,政府直接投入,利用贷款贴息的方式资助一些节能降耗项目。《信息技术应用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也将继续对上述几类企业实行财税优惠政策。
“《条例》是一个导向性很强、带有法规性质的一个文本,信息产业部希望通过一些实实在在的政策引导,来推动新技术的运用,推动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竞争能力和竞争质量。”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司司长肖华这样告诉记者。
无论是企业还是地方政府,通过信息技术进行一些节能降耗改造,都需要一定的资金和政策投入,有投入就需要一定的产出,二者之间的比例目前还无法计算,但肖华司长这样算了一比帐:
进行节能降耗所实现的投入产出比并非技术本身能够决定,因为它还依赖于管理方法等等。我们自然能从技术上解决矿井的安全监控问题,但任何人也不能保证,有了它就高枕无忧——管理人员为了休息或省电,就把系统关掉,出事故的几率仍然会很高。
同时,投入也有短期和长远产出之分。人人都知道使用太阳能安全无污染,但目前太阳能产品的成本很高,在现在的门槛下,企业没有能力一下子拿出钱来消费太阳能产品,那么就需要政府制定政策进行引导,就像德国用优惠政策鼓励太阳能产品,使得太阳能电池在德国大兴其道。
《条例》所表现的政府初衷即如此——对技术开发应用的资助虽然非常有限,但它表明了政府的引导态度。“从我们做的这两千多个项目里面,政府才拿了一亿多元,但实际社会的投入已经几百亿进去了。”肖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