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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短信 重疾需猛药

实名前的权宜之计

 
    日前,广东省多位政协委员代表人民行使民主权利,再度向该省公安厅建议开设不良短信举报号码。广东公安厅答复说各信息服务运营企业都已建立用户不良信息投诉电话,并把治理不良短信的希望寄托在将来对手机用户实行实名制上。但是多数媒体对手机实名制能否真正有效推行仍然疑虑重重。原因是这牵涉各个运营商的重大利益,会影响他们的市场推广,他们目前可能是“有力无心”,打起了“太极拳”。
 
    既然手机实名制目前实施困难重重,但是以下一些事情总可先做到吧?
 
    比如严格限制群发短信广告。目前信息产业部规定,基础运营商不允许为任何未经许可的信息服务商提供接入,否则负连带责任。这是从源头开始防范短信骚扰的一项把关措施,但没有规定明确禁止群发短信广告,这样就使源头根治不良短信无法可依。由于运营商给手机用户发送短信时采取群发的方法,几乎所有的手机号码都被默认为可以接收这类短信的用户。因此严格限制群发是堵截不良短信的重要举措。
 
    其次,短信运营商必须完善通信技术,加强短信监控。从技术上讲,不管手机短信通过什么方式发送,都要经过通信运营商的短信网关才能到达对方手机上。因此,运营商在追求短信业务带来经济效益的同时,应当关注不良短信带来的社会效应,加强技术改进提升,利用各种技术手段有效过滤手机不良短信,从软件技术上防范和阻止不良手机短信,净化移动信息领域,这是我国移动信息部门面临的迫切课题。
 
    还有明确不良短信侵害的法律责任。笔者认为这是最重要的。我国应该尽早制定专项法律法规或者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必要修正,使遇到有关不良短信案件时,消费者和运营商们可以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而时下在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的情况下,要充分利用《刑法》、《民事诉讼法》等现有的法律武器,对不法分子通过发送垃圾短信、违法短信的行为依法给予严厉打击,确实构成犯罪的,要进行立案查处。只有这样,才能真正震慑违法乱纪者。
 
    但是手机实名制缓行,并不是无限期拖下去,没有实名制,一切手段都是事倍功半,追无源头、查无实证。手机实名制意义与作用在于,让“机民”在享受发表言论自由、发送信息的同时承担更多责任。如今短信也是一个媒体,在短信上发表看法、讨论问题、发布信息,必然涉及到一些政策、对于别人的评价等,当有人用一些不切实际、无中生有、和用暴力、谩骂、侮辱、色情、谣言等内容进行发信传播、有碍于正常社会秩序时,甚至进行诈骗、非法牟利时,就应该要实名制来对其言行进行跟踪调查。
 
    重疾还需猛药。我们呼唤手机实名制在全国早日实行,同时采取各种政策、技术手段,彻底清除不良垃圾短信,净化移动信息领域,还人们蓝天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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