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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地图产业真相

    “再加上国家对电子地图的企业管理非常严格,从进入、生产、加工、规范、技术处理到审核一路走下来,本身费用就不低。” 某电子地图供应商说,“这更是增加了企业的负担。”
    再者,全行业资源浪费严重,不但无法形成良性的分工与合作,反而经常发生资源和市场的冲突。在国外成熟市场,电子地图数据包并非由一个公司生产。一般来说,由具有地图测绘资质的企业采集道路信息;专门的企业来做兴趣点,比如餐饮类、旅游类、酒店类、娱乐类等;中间甚至有专门的软件公司来把兴趣点整合到路网中去,最终构成一个完整的电子地图;再由专门的地图数据公司销售给汽车、电器等前端设备厂商、手机PDA等后端手持设备厂商以及移动运营商或者互联网企业。
    但在中国市场,基本上还是一家公司包揽所有地图信息的采集制作销售环节,而另一家公司做同样的事却又采用自己不同的制作标准和流程,结果是每个环节的企业都各自为战,地图、软件、硬件标准不一,产品出来后还需为每一个用户做个性化定制,而不能在市场广泛推广,造成资金和人力的巨大浪费。
    “电子地图行业的盗版现象非常严重,市场存在随意抄袭、竞相降价、恶性竞争的不规范行为,使得规模不大的企业不可能采取正常的生存形态。”赵先生说,“最后的结果是,谁也别想赚到钱。”
 
需猛药,还要内调
 
    业内的普遍看法认为,电子地图行业健康的发展,需要政府的相关法律政策、从业者和用户进行良性互动。
    李成名表示,尽管对于导航电子地图产业,我国一直存在着保密国家地理安全信息与开放经营推动市场发展的矛盾,但国家对于导航产业的政策标准相当明确,就是在保证国土安全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开放市场,“该管的管、该放的放”。
    第一,将出台强制性标准规范,以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与政策。
    除了依据原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以及《导航电子地图生产资质规范》对企业进行资质审批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的修订也已经完成,将在年内正式报人大审议并颁布。
    而马上要颁布的《规范》,主要用以规范产业内各环节的具体行为。据李成名介绍,该强制性标准规范的内容包括:首先,对高精度位置坐标处理的系列标准,主要解决位置精度的技术处理问题,明确了什么需要处理、怎样处理、由谁处理等细节;其次,明确了内容上什么可以表示、什么不能表示,针对涉及国家安全信息、外交争端信息等给出了细节标准;第三大部分就是涵盖地图服务、地图数据、软件、硬件等产业环节在具体格式、分层、表达、符号等等方面一系列的参考性标准。
    “与前两部分的强制性标准有所区别,第三部分是针对具体市场的商业化标准部分,我们提供给企业一整套系统的参照,并期望能对商业运作产生一定的规范作用。”李成名也认为,产业政策与标准除了进行监管规范外,还需要具有扶持引导的作用。
第二,将加强监管力度,让所有的企业在政府搭成的框架内,公平有序地发展。对于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正规生产的导航地图企业,国家会进行扶持;而对于为了自己自身商业的利益,无视国家的安全,不对地图进行保密处理,就进行公开销售的企业,将加大惩罚力度。
    监管将是国家今后要做的主要工作之一,国家测绘局中编办在今年9月已经成立了成果管理应用司,以加大对不法行为的打击。同时,对进入中国的导航软件和硬件厂商、互联网企业进行规范管理,其购买或使用的电子地图,必须是有资质的企业依照相关法律程序生产出来的产品。
    事实上,一些国际大厂商是非常尊重中国的政策和法规的,例如导世通、Google等,选择供货商时就非常谨慎。导世通一进入中国市场,便主动配合政府对于个人导航的相关要求和政策,成为国内第一家拥有国家测绘局相关执照的导航软件企业。李成名反复强调,各企业不要同非法地图供应商合作,各用户不要使用危害到国家安全的产品,否则会受到中国法律的严惩。
    而一些地图供货商则表示,希望有明确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标准来规范市场,更希望有更为宽松、机制更灵活的产业政策。一是希望政府能扶持几家大的做高端用户的企业,使其生产和销售形成规模化,这样可加快行业标准的形成,继而带动其他地图公司以及相关产业的发展。在国内,大的电子地图企业,每月销售额也不过300万元规模,但与国际同类企业动辄数亿的营业额尚难相提并论。 二是希望国家在基础地图数据提供方面为正规企业提供优惠政策。从事电子地图测绘的企业在生产电子地图产品时,要用到大量的基础测绘技术数据,通常国家对使用这种数据的管理很严格,费用也很高。希望国家在政策上可以向具有示范作用的企业适当放开,让它们比较快速和低成本地获取基础测绘数据。
    同时,电子地图供应商们还呼吁从事这一领域的研发和制作企业需加大市场推广力度,联合这个产业链中包括导航应用企业、GIS企业等做好市场宣传工作,以促进市场认同和尊重电子地图的价值。用户是整个产业链条发展的基础,只有用户认可了,才能促进产业链的良性发展,只有对电子地图的应用形成了潮流,市场才能被充分挖掘,而目前国内的现状还停留在各个专业企业之间的交流。
    最后,在满足基本服务的条件下,地图生产企业应当有所专攻,例如针对运输行业(包括自驾车旅游的爱好者),用户需要的主要是路网图,包括高速、国道、省道及更低级别的道路。
 
链接一
电子地图及应用
 
    电子地图就是利用成熟的网络技术、通信技术、GIS(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实现一种新的地图服务方式。电子地图的应用范围很广泛。从欧美市场来看,电子地图最有价值的应用是在汽车、手机和互联网等领域。与以往人们需要购买纸质地图产品不同,未来人们可能并不需要直接购买地图产品,而是通过购买汽车、手机或上网等途径使用电子地图产品。导航行业是未来电子地图应用最有潜力的一块市场。
   目前,电子地图在商业应用领域不断发展。在终端嵌入式领域,有汽车导航、个人导航、GPS导航等应用;在平台应用领域,有行业应用——智能交通系统、车队管理、资产跟踪等;还有市场前景颇为乐观的位置服务领域(如手机位置服务及互联网位置服务等)。卫星导航目前主要在车载导航系统、手机、掌上电脑等设备中有所应用。这个由汽车商、地图供应商、手机商、电信运营商组成的产业已有近百家企业参与。
 
链接二
电子地图相关法律与政策
 
    在地图市场规范上,国家主要通过抓两头—准入和准出的方式来对电子地图行业进行管理。
    一方面,具体措施是国家测绘局首先通过制订市场准入的企业资质标准来分发“入场券”;另外,具有测绘资质可以测绘的企业在其产品出版前要进行送审。我国对地图审查实行两级管理制度,全国性的、世界性的、历史疆界图、导航图由国家测绘局负责审批;地方性地图由地方测绘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另一方面,编制导航电子地图需要大量的测绘信息,国家在对基础测绘成果有很多具体的管理规定,除了在编制方面有资质要求外,在地图出版方面也有具体的要求。对此,国家在1995年发布了国务院第180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目前这个条例正在修订之中)。 
    尽管现在国家还没有专门的电子地图条例出台,但是已经发布了一些相关文件,如国家测绘局、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产业部三部委曾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网上地图管理的通知》(2005年5月25日发)。此外,国家测绘局已经制订完成了导航电子地图强制性国家标准,这一标准有望在2005年年内通过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批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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