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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沉迷” 猫和老鼠的网上较量

编者按:政府通过立法确定了走“中国特色RoHS道路”的决心,一直以攫取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企业将如何应对?

  近几日,黄建忠在为去日本东京做有关中国电子污染治理的演讲准备。作为国家信息产业部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运行司的处长,在信息产业部与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联合制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今年正式实施后,他收到了来自日本企业界的邀请,大批想扎根中国的日资企业急于了解中国政府对于电子污染控制管理的做法。

  相比于海外跨国公司对中国电子污染治理政策的积极应对,国内企业对此显然关注度有限。前不久的中国电子信息企业百强发布会上,黄建忠披露:在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准工作组中有外商企业74家,电子信息百强企业仅13家。

  中外企业比例差别如此之大,不外乎因为海外公司多年来有较强的企业实力和环保意识,想的早,做的起。而大多数处于产业链下端的国内电子企业显得无心也无力。因此,尽管这部比欧盟RoHS指令还要严格的法规已经颁布实施,但由于国情现状,真正发挥效应现在还没有确切的时间。是否这部法规真如人所说是 “孤法难治”?还是它将给相关产业带来巨大影响,甚至重塑产业链条进而演化为一场技术革命?也许,中国的电子污染治理真的需要一张弹性的时间表。用黄建忠的话来说:“这些,不是一个早上就能做到的。”

  拿有毒有害物质的替代举例来说,以前电子产品制造中焊接工艺中有含铅的焊料,无铅焊料价格贵,熔点还高,被焊接材料能否承受得了如此高温?这又牵涉到了设备的调整……因此对单个企业来说,一步到位的强制实施很难做到。整个行业如此,作为主管部门也不可能“一刀切”冲击整个产业。政府和企业将如何面对这个“新门槛”?

后市场管理 两步走

  目前《管理办法》规定厂商只要实现“自我声明”,公开产品所含有毒有害物质相关信息即可。这是治理的第一步,从厂商源头开始,先在产品上贴标签,企业需要标明其何处含有哪些有害物质,有害物质不会外泄、突变的期限以及数字代表的环保实用期限。以标签和表格的形式,给企业压力和督促的同时,进行一场环保和诚信教育,提高厂商的环保和自觉守法的意识。此外,大量的电子企业可不必像从前那样向政府拿什么批件,直接自主地进入市场,而政府则保留抽查的权利。这种进入市场后再管你的“后市场管理方式”是借鉴了欧盟的做法。

  接下来的一步,黄建忠透露,是建立《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进入目录的企业将被严格监控,比如强制性的3C认证等。根据企业产品的成熟程度,分步实施,渐进推进。

  整机生产商向元器件厂商提出环保要求,元器件厂商再向材料提供商提出环保材料的要求,环环相扣。假设在这个产业链上的企业进入了重点管理目录,如果还坚持以传统的方法生产的话,无疑会走向淘汰。

  当前,电子污染比较严重的问题是废弃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而这在《管理办法》中没有涉及。家电中“白电”的污染治理也没有提及。来自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的数据令人触目惊心:中国仅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空调器、电脑5种电器的年报废量就超过1.5亿台。同时,全世界电子电器废弃物有80%被运到了亚洲,其中90%在中国消化。中国正在成为世界最大的电子电器垃圾集散地,而广州珠三角地带则是洋垃圾进口的重要基地。中国电子垃圾污染现状用内忧外患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

  正因为如此,这部法规出台后被认为内容有欠缺之处。对此,黄建忠解释,这是由于政府部门分工的不同。现在废弃电子产品回收利用的工作由发改委来牵头,信产部则是支持配合,积极介入。因为双方在2001年的时候都已经开始起步相关的工作,由于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这段周期属于信产部的行业管理范围,管理起来有优势,于是信产部就领了做中国的RoHS的任务,而早期的国家经贸委也就是现在的发改委,来做中国的WEEE。双方交叉分工,相互支持。

  在这方面,信产部在2007年将启动废弃电子信息产品回收处理再利用示范工程试点。将会在园区的废旧产品回收利用的技术和管理方面着力,譬如有关拆解处理设备的研发和产业化,拆解工艺、相关的成本、价格、流程等,这也是信产部的管理专长所在。

  黄建忠还有一个想法就是,尽管现在有关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何时出台尚不明朗,但电子污染治理经过实践之后,信产部会把《管理办法》上升为国务院条例,这样统管电子电器产品,家电中的“白电”也就被囊括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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