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168 专稿】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正在逐步被纳入政府日常的管理活动。目前,广东、江苏、青岛等省市已经开始着手进行不同深度、不同形式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但是在评估方式上,还存在一定的争议。
绩效评估需要公众的参与
以评估主体来划分,绩效评估可分为内评估和外评估两大类。内评估主要用以评估政府内部电子政务建设情况和电子政务对政府产生的内部受益评估,外评估主要评估电子政务对社会产生的收益以及公众对电子政务的满意程度。相对内评估而言,外评估应该是更为重要的。所以,电子政务绩效评估不只是政府的事,公众必须在其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是对电子政务建设中的一切投入和产出的评估。其本质是谋求用最低的成本获取最大的绩效,宗旨是促使政府根据社会公众需求提供公共信息和公共服务,根据社会公众对电子政务提供的公共信息与公共服务的满意程度来评估电子政务绩效,从而确定电子政务为社会公众服务、具有更高效率、更好服务品质和更低行政成本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
另外,从服务和顾客至上的角度来讲,让公众参与到电子政务绩效评估的过程中来不仅符合行政民主化、法治化的基本要求,也是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的有效方法。同时,社会公众作为政府的服务对象,对政府的服务有着最直接、最真切的体会,对政府的绩效,社会公众最有发言权。因此,作为政府绩效评估一部分的电子政务绩效评估要以社会公众为主要评估主体。如美国弗吉尼亚的汉普顿市,每年10月都要向市民进行随机电话调查,了解市民对市政府绩效的满意程度。当然,政府的具体服务对象是分散的,具体评估政府绩效需要由政府服务对象的代言人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