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的飞跃来自四个关键因素
“历经十年,黑龙江省劳教局的财务信息化是成功的,因为我们已尝到了甜头。”毕国凡说道。
一件事情的成功由多方因素决定,在不同的单位会有相同的原因,也会有独特之处。黑龙江省劳教局计划财务处陈志刚副处长与毕处长一致认为,黑龙江省劳教局财务信息化成功,除了像其他成功者一样,在选择厂商、产品等方面,不仅看重产品本身,更看重服务。比如,在信息化推进的过程中,为了避免软硬件厂商相互推委这样的事发生,他们选择的是用友黑龙江分公司总包的方式,不管信息系统哪方面出了问题,只要一个电话,就能得到及时,周到的服务,快速解决相关问题。也正是这样,才致使大家对信息化的认可度越来越高。
除了拥有以上共同点外,黑龙江省劳教局财务信息化的成功也有其独特之处,其具体表现如下:
1、思相观念上没有形成阻力。
信息化的推进,特别是在像黑龙江省劳教局这样类型的单位推行信息化,思想观念非常重要,如果这方面不下功夫,信息化从一开始就很难进行。在记者以往采访的诸多单位,听到最多的声音就是------“我们的信息化工作,首先做的就是思想观念上的灌输”。而让记者吃惊的是,这个问题在黑龙江省劳教局不但不是阻力,反而起着极大的关键作用。
“起初,信息化对我们来说,确实是一个新事物,也正因为此,我们也遇到了这样或哪样的问题。但我们从领导到下面的员工,在思想上,观念上并没给信息化工作的开展带来阻力。” 陈志刚欣慰地表示,“在人、财、物等方面,领导都给予了充分的支持,让信息化工作的开展有了后盾;在信息化实施和推进的过程中,我们的具体执行人员,不但克服旧习惯,还大胆创新,学习相关方面的知识”。
2、靠相关规章制度持续推进。
“从2000年,我接手黑龙江省劳教局财务信息化工作的第一天开始,我就觉得自个是幸运的。为什么呢?不仅是因为,这里的财务信息化工作有了一定的基础,更是因为,这里的工作开展有条有理,有法可依,每项工作都有相应的规章制度来保障。不管这些规章制度是否成熟,但它对我下一步的工作开展起到了参考作用” 毕国凡说,“为什么一些单位的信息化工作不能垮越式发展,而是原地踏步或是回旋式在发展,换一届领导,工作都要重新再来,就是因为,有些单位的工作不是靠制度来开展,而是在靠人发展。十年来,黑龙江省劳教局财务信息化之所以能有质的突破,就是靠制度在持续推进”。
不可否认,在黑龙江省劳教局财务室,记者看到了许多盖有红字大章的规章制度文件。陈志刚说,“毕处长更是重视相关制度的制定,他会要求把好的思想,好的流程,好的作风固化下来,形成制度,延续下去。比如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就是我们对用于决算的机器,就有相应的操作管理制度,无论如何换人,只要按制度来做,就不会出现问题。这样做,不但保障了工作的安全运转,也减少了由此带来的诸多成本”。
3、责权利明确,出了问题知道该打谁。
记得在一次采访中,某财政部的一个信息主管指着一个IBM的小型机告诉记者,“你知道这个小型机以前是做什么的吗?多年来,它一直承担着用于放水怀的茶机,是我拣过来,现在应用的很好”。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事发生?化巨资买来的设备为何不用,不用为何又要买呢,这是谁干的?查不出来,也没人承担这个责任。这种事估计大家听得也比较多,根本原因是什么,就是责权利不明。责权利不明,就会造成IT投资黑洞等一系列问题。
而在黑龙江省劳教局财务信息化的每一步,严格执行谁签字谁负责,领导有领导的权利和责任,实施人员,系统提供商都有相应的责权利。因此,在执行的每一步,大家都会认真对待,全身心投入。
4、让更多的使用者积极参与进来。
判断信息化项目是否成功,最终的衡量因素,是看它是否被真正使用起来,而不是作为一个花瓶在哪里摆着。黑龙江省劳教局为了让更多的人应用起来,不但进行了定期和不定期的培训,还采取了让更多的使用者积极参与进来,会倡导他们在工作中,提出合理性建议。从而让他们觉得这里有他们的思想,有他们的话语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