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 频道

三峡工程大记事

    1955年12月,周恩来在北京主持会议,在听取长委和苏联专家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见后,肯定了国内专家的意见,正式提出,三峡水利枢纽有着“对上可以调蓄、对下可以补偿”的独特作用,三峡工程是长江流域规划的主体。
  
    1956年,毛泽东主席在武汉畅游长江后写下了“更立西江石壁,截断巫山云雨,高峡出平湖”的著名诗句。
  
    1957年12月3日,周恩来总理为全国电力会议题词:“为充分利用中国五亿四千万千瓦的水力资源和建设长江三峡水利枢纽的远大目标而奋斗。”
  
    1958年3月,周恩来总理在中共中央成都会议上作了关于长江流域和三峡工程的报告,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三峡水利枢纽和长江流域规划的意见》,明确提出:“从国家长远的经济发展和技术条件两个方面考虑,三峡水利枢纽是需要修建而且可能修建的,应当采取积极准备、充分可靠的方针进行工作。”当月,周恩来总理登上三斗坪中堡岛,与随行专家共同研究三峡工程坝址优选方案。
  
    1958年3月30日,毛泽东主席视察葛洲坝坝址。
  
    1958年6月,长江三峡水利枢纽第一次科研会议在武汉召开,82个相关单位的268人参加,会后向中央报送了《关于三峡水利枢纽科学技术研究会议的报告》。
  
    1958年8月,周恩来总理主持了北戴河的长江三峡会议,更具体地研究了进一步加快三峡设计及准备工作的有关问题,要求1958年底完成三峡初设要点报告。1959年5月,在武昌对《三峡初设要点报告》进行了为期10天的讨论,一致通过选用三斗坪坝址,大坝可按正常蓄水位200米设计。
  
    1960年4月,水电部组织了水电系统的苏联专家18人及国内有关单位的专家100余人在三峡查勘,研究选择坝址。同月,中共中央中南局在广州召开经济协作会,讨论了在“二五”期间投资4亿元、准备1961年三峡工程开工的问题。由于暂时经济困难和国际形势影响,三峡建设步伐得到调整。8月苏联政府撤回了有关专家。
  
    1970年,中央决定先建作为三峡总体工程一部分的葛洲坝工程,一方面解决华中用电供应问题,一方面为三峡工程作准备。12月26日,毛泽东主席作了亲笔批示:“赞成兴建此坝。”
  
    1970年12月30日,葛洲坝工程开工。
  
    1979年,水利部向国务院报告关于三峡水利枢纽的建议,建议中央尽早决策。
  
    1980年7月,邓小平副总理从重庆乘船视察了三峡坝址、葛州坝工地和荆江大堤,听取了三峡工程的汇报。
  
    1981年1月4日,葛洲坝工程大江截流胜利合龙。
  
    1981年12月,葛洲坝水利枢纽二江电站一二号机组通过国家验收正式投产。
  
    1982年11月,邓小平副总理在听取兴建三峡工程的汇报时果断表态:“看准了就下决心,不要动摇!”
  
    1984年4月,国务院原则批准由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组织编制的《三峡水利枢纽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确定三峡工程实施蓄水位为150米的低坝方案。
  
    1984年底,重庆市对三峡工程实施低坝方案提出异议,认为这一方案的回水末端仅止于涪陵、忠县间180公里的河段内,重庆以下较长一段川江航道得不到改善,万吨级船队仍然不能直抵重庆。
  
    1986年3月,邓小平接见美国《中报》董事长傅朝枢时表示:对兴建三峡工程这样关系千秋万代的大事,中国政府一定会周密考虑,有了一个好处最大、坏处最小的方案时,才会决定开工,是决不会草率从事的。
  
    1986年6月,中央和国务院决定进一步扩大论证,责成水利部重新提出三峡工程可行性报告,以钱正英为组长的三峡工程论证领导小组成立了14个专家组,进行了长达两年八个月的论证。
  
    1989年,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重新编制了《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可行性研究报告》,认为建比不建好,早建比晚建有利。报告推荐的建设方案是:“一级开发,一次建成,分期蓄水,连续移民”,三峡工程的实施方案确定坝高为185米,蓄水位为175米。
  
    1989年7月,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来到湖北宜昌,考察了三斗坪坝址。
  
    1989年底,葛洲坝工程全面竣工,通过国家验收。
  
    1990年7月,以邹家华为主任的国务院三峡工程审查委员会成立;至1991年8月,委员会通过了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国务院审批,并提请第七届全国人大审议。
  
    1991年9月,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视察三峡大坝坝址。
  
    199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乔石视察三峡大坝坝址。
  
    1992年4月3日,七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以1767票赞成、177票反对、664票弃权、25人未按表决器通过《关于兴建长江三峡工程的决议》,决定将兴建三峡工程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由国务院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和国家财力、物力的可能,选择适当时机组织实施。三峡工程采取“一次开发、一次建成、分期蓄水、连续移民”的建设方式,水库淹没涉及湖北省、重庆市的20个区县、270多个乡镇、1500多家企业,以及3400多万平方米的房屋。从开始实施移民工程的1993年到2005年,每年平均移民近10万人左右,累计有110多万移民告别故土。
  
    1993年1月,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成立,李鹏总理兼任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会下设三个机构:办公室、移民开发局和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
  
    1993年7月26日,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查批准了长江三峡水利枢纽初步设计报告(枢纽工程),标志着三峡工程建设进入正式施工准备阶段。
  
    1993年8月,国务院发布了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规定:国家在三峡工程建设中实行开发性移民方针,使移民的生活水平达到或者超过原有水平,并为三峡库区长远的经济发展和移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创造条件。
0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