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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挖掘技术在舞弊审计中的应用

【IT168 信息化】

1引言

    Anron(美国)、Ahold(荷兰)、Parmalat(意大利)和Addeco(瑞士)财务丑闻的发生,揭示了财务报告舞弊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王泽霞(2004)也认为:美国法律案件中管理层舞弊占绝大多数、中国会计信息失真主要是单位负责人造成的、我国财务报表审计中存在的重大错报主要为管理舞弊。舞弊已成为财务报告团体的流行病。舞弊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据估计舞弊使美国企业每一美元的收入损失近6%。[1]欺诈性的财务报告不仅损害了商业团体和会计职业的信誉,也损害了利益相关者。尽管各国监管机构等相关部门多次出台各种政策、不断完善会计及审计准则,财务报告舞弊仍屡禁不止。财务报告使用者期望审计人员提高舞弊审计的能力,以发现和报告更多的舞弊。识别管理舞弊迹象因此成为风险导向审计中审计人员从总体上考察会计报表的公允表达,寻找潜在错报高风险领域的主要任务。

    与此同时各行各业信息系统的流行与普及使得各种组织实体使用的信息系统,生产着大量的电子数据,造成被审计的电子数据也是海量的,增加了舞弊审计的难度。如:某省某银行某年仅2月份会计传票流水多达562783条;某海关半年内的进口报关单的数目多达61458 条。不仅如此,计算机技术应用,计算机舞弊手段也不断发展。电子化和网络化环境使得作弊手法越发隐蔽,数据难以追踪,审计无从下手。

    因此,舞弊审计不仅需要从大量的公司年报、中报等财务数据中提取财务信息,还要从企业本身的组织结构特征、行业特征、经营决策特征等相关非财务信息中寻找线索,面对浩如烟海的财务与非财务数据,仅仅根据审计人员的经验和手工劳动,其识别效果和效率都不理想。数据挖掘技术作为一种决策支持技术,能够从海量的、不完全的、模糊的、随机的实际数据中,帮助人们发现那些重要且较为隐蔽的线索,从而来辅助审计人员进行审计数据分析,提高识别舞弊的质量和效率。2007年开始实施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要求加强财务报表审计中的舞弊审计,但相对于舞弊方式的隐蔽性、专业性和创新性,目前的状况很难适应反舞弊形势的需要,迫切需要设计我国的舞弊审计数据挖掘系统,提高我国舞弊发现效率,有效打击舞弊违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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