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也网络 成也网络?
既然“堵”不住,是否可以换个思路,利用互联网的特性实现版权收益?
视渠时代给出了这样一种解决方案。“利用一些技术,帮助版权商把网络上流传的视频内容全部寻找出来,在用户观看的时候把广告实时地贴进视频里,使其获利。”王东瀛说。
这种方式的前提是版权商们不再需要围追堵截视频的传播源头和渠道,任由网民将传播行为进行到底,然后利用视渠时代的技术将自己流传在网络上的视频文件全部找出来,并与广告主合作、接受广告主的广告投放,通过后台技术在网民观看的视频中插播进不影响观看的广告。这样,电影电视剧在网上被传播得越广,版权商获得的收益就越大。

这个模式从构想上颠覆了旧的知识版权保护方法体系,然而要做到这些需要几个关键环节的技术配合。
首先,版权商利用视渠时代的“内容指纹识别技术”把流传在网络上的所有视频内容识别出来。因为内容不一定由版权商发布,所以内容的格式会多种多样,就像受到网民热捧的低成本影片《疯狂的石头》,其在网络上流传的版本达200多种,“我们可以把所有格式的视频内容都能识别并计算出数量。”王东瀛自信地说。因为这些统计数字对版权商和广告主来说有着重要意义。
然后,版权商或广告主通过视渠时代的后台管理平台对识别出来的视频“遥控”添加实时广告,或者对视频内容进行创造性的编辑。
实现了前两步,版权商便可以和广告主讨论如何对收益进行分配事宜了。这实际上就把原来网络上没有版权、没有价值的精神产品赋予了价值,价值也能够反馈给版权商;付费方式同时也有了根本变化,改成由广告主买单,购买的是网民的注意力和点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