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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汽车+交通,政策环境亟待构建

       【IT168评论】 近日,由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和中国信息化百人会举办的“互联网+汽车+交通”高峰论坛在京举行。中国电动汽车百人会理事长、中国信息化百人会顾问陈清泰指出,目前,“互联网+”已经对汽车产业产生了非常重大的影响,车联网、无人驾驶等开始初见成效,我国亟待构建支持“互联网+汽车+交通”的政策体制环境。

2014年是新能源汽车进入大众家庭的元年,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化规模居世界首位。2015年,新能源汽车继续保持快速增长,产业规模有望达到世界靠前。

陈清泰认为,“互联网+”将对汽车产业产生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汽车产品走向信息化、智能化。近年来,新能源汽车有了突破性进展,车联网在部分国家已经开始,无人驾驶汽车已经上路。另一方面,汽车行业引入工业互联网的概念,优化了汽车生产流程和供应链管理。颠覆性创新不仅将打破旧有的技术和颠覆原有的产品,同时还会破坏原有的标准、规制和技术监管。“互联网+汽车+交通”的创新对产业政策、技术标准、交通管理、商业模式、行业分类等都会产生冲击,是对政府管理能力的新考验。

陈清泰进一步指出,我国在构建支持“互联网+汽车+交通”的政策体制环境方面,至少有三点值得关注。首先,需要加强国家层面的统筹协调和部门间的配合。汽车和交通涉及的范围非常之广,按照现有的分工,不同的职责归属于不同的部门,但各部门之间对“互联网+”的理解不同,对互联网应用的理解和取向也不同。在技术路线、产品和行业标准,甚至在名称上也不一样,缺乏互联互通,使企业无所适从。因此,需要在国家层面建立“互联网+汽车+交通”的协调机制,在发展规划、技术标准、产品认证、资源配置等方面统筹协调,打破壁垒,力争把“互联网+汽车+交通”打造成“互联网+”的示范项目。

其次,汽车产业管理体制需要更加适应“互联网+”的发展要求。汽车是一个充分竞争的产业,在“互联网+”时代应该欢迎新的进入者,准入管理应该较大幅度地放宽,应该调整现有的汽车生产资质的相关规定,允许汽车企业实现那种“苹果式”或者“小米化”的生产,也就是他们没有工厂,却可以生产出全球著名的产品。

“包容的态度和及时到位的监管,是支持‘互联网+’缺一不可的两个方面。”陈清泰指出,在依法治国的情况下,如何把握依法监管与鼓励创新之间的关系至关重要。我国可以考虑的做法是准许在局部地区先行先试,或者总结电子商务发展的经验,在没有大的副作用的时候,政府观察、关注、提示而不出手,在实际到来的时候总结既有的经验,制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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