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域名注册还需未雨绸缪,抢占先机

  【IT168厂商动态】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机会从来都青睐有准备的人,企业亦如此。中国互联网网络信息中心(CNNIC)“.中国”、“.公司”、“.网络”中文域名注册已全面展开,各企业要维护自己的品牌形象,就要抢占先机,为自己的企业注册一个响亮的域名。

  香港首富,长江实业创办人李嘉诚与深圳市融资城电子商务公司对簿公堂,旨在争夺域名为“长江实业”的所有权,此案件最高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两家企业在历经一年的争斗后,最终由李嘉诚代表的长江实业胜诉,深圳市融资公司停止使用 “长江实业”的域名。不难发现,经此域名之争,两家公司都花费了不少的人力物力,但其因品牌形象而造成的损失却是无法衡量的。

  就是因为长江实业在自己的域名注册方面没有抢占先机才给了深圳市融资城电子商务公司可乘之机。业界专家指出,企业花巨大的物力、人力去塑造一个品牌,如果因为没有及时注册域名而影响品牌声誉,是很不明智的行为。在新的经济环境下,域名所具有的商业意义已远远大于其技术意义,它不仅代表了企业在网络上的独有位置,也是企业在产品、服务范围、形象、商誉等方面的综合体现,是企业无形资产的一部分。企业的域名被恶意抢注,直接受到影响的便是该企业的品牌形象、商家商誉。

  为了维护域名持有者的权利,有关域名的相关法律政策也在不断完善,,CNNIC授权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为通用网址争议解决机构,根据《CNNIC通用网址争议解决办法》提供争议解决服务。但是,律师也提醒道,法律也会考虑公平原则,避免商标权反向掠夺域名网址权。例如目前规定,所争议中文域名无线网址注册期限满两年的,无线网址争议解决机构不予受理,出售中文域名无线网址也不再被一概认定为“恶意”,这些条款都保护在先注册人的权益。

  域名服务商时代互联(www.now.cn)提供的最新数据显示,中国新鸿基集团香港分公司在该公司注册的域名长达10年,这些公司抢先注册域名的举动,真正做到了未雨绸缪。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全球网民数量已近25亿,域名也从一个简单的IP地址上的标识摇身一变,成为企业商誉的凝结和知名度的表彰。如此看来,域名已远非简单的“标识”二字可以穷尽。保护域名就是保护企业商誉,就要未雨绸缪、抢占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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