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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信息化管理体制和协调机制建设

  【IT168信息化】

  自1993年的“三金工程”作为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原点开始,到1999年政府上网工程全面正式启动,中国电子政务的发展走过了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阶段,向着资源整合、深化应用为主的阶段迈进。然而,信息化管理体制和协调机制也是一直以来强调最多的问题。到目前为止,我国信息化管理机构的设置仍存在“定位不合理、职能不清、更迭频繁”等诸多问题。赛迪世纪信息认为信息化管理体制和协调机制的问题到了急需解决的地步,需要以现行我国政府的管理体制为前提,建立合理的信息化管理体制机制,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

  一、质检系统信息化建设及管理体制机制现状

  国家质检总局依托“大通关”和“金质工程”一期等优异信息化重大工程的建设推动,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质检信息化工作已经成为质检系统事业发展不可或缺的强有力基础保障。

  质检系统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信息化管理体制和协调机制。截至“十一五”末期,国家质检总局形成了以总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为决策机构,信息化办公室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总局信息中心为工作机构的主要信息化管理体制和协调机制的架构。明确了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国务院领导关于信息化建设的指示;组织制定和审批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信息化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组织实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信息化重大建设项目和审定信息化建设的投资;组织协调与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有关的跨部门、跨地区重大信息化工程项目的建设。”落实了信息办职责:“组织编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信息化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研究和跟踪信息化技术的发展动态,组织拟定重点工程项目和关键技术实施和攻关方案并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组织质检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论证与实施等。”

  同时,全国35个直属检验检疫局均成立了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其中17个局单独设立了信息化工作机构暨信息中心,其它18个局信息化工作机构设在科技处或法制与综合业务处。全国31个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有28个局成立了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其中23局设立了信息化工作机构暨信息中心(含挂靠在标准化研究院及情报所的信息中心),6个局信息化工作机构设在科技信息处或其它部门。总局直属单位中,3个单位成立了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其中2个单位设立了信息中心。质检系统管理体制和协调机制对信息化建设的推动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为保障“金质工程”一期的顺利实施,质检总局设立独立的“金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和实施项目管理工作。“金质工程”建设办公室是“金质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的具体办事机构,负责工程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由总局和领导小组授权代表总局开展与“金质工程”相关的对外联系工作。建设办公室下设综合技术组、档案财务组。根据“金质工程”建设目标和内容设立专业项目组,负责具体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工作。聘请质检系统内外的技术专家组成“金质工程”专家咨询委员会等。

  然而由于历史的原因质检系统信息化建设仍然存在归口管理不统一和统筹协调能力不强等问题。如检验检疫系统信息化建设多由通关业务司负责立项、审批等管理。质量监督系统由于是省级垂直管理体系,其信息化建设资金来源、立项、审批、实施等环节多在省级政府进行。另有一些信息化项目是在科技司进行立项管理的。

  二、国外信息化管理体制机制比较研究

  电子政务历来有“三分技术、七分管理”一说,目的是在强调管理体制机制对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性。对比国外电子政务建设的成功模式和经验,我国应该在“决策、协调、管理、执行、审计、咨询”等六个层面不断完善健全,这也将成为今后强化我国电子政务管理体制机制的一项重要任务。

  决策机构负责确定信息化发展总体思路、制定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以及相关政策,如芬兰的信息社会委员会、日本的IT战略本部、韩国的信息化战略会议等,通常由总统、总理或者首相担任负责人,组成人员是重要的内阁成员。

  协调机构负责协调政府各部门更好地实施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通常是由各部门行政首长或者首席信息官组成的委员会,如美国和英国的首席信息官委员会、日本的首席信息官联络会议等。

  管理机构行使信息化综合管理职能,制定实施国家信息化战略的相关政策,通常是由某个或者某几个内阁组成部门负责,如美国的管理和预算办公室、日本的总务省、韩国的情报通信部、新加坡的资讯通信发展管理局等。

  执行机构负责相关信息化项目的推进实施,依据项目的规模和范围,通常是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联合而成,如美国24个电子政务优先项目的项目组。

  审计机构对信息化执行机构进行决策、管理、绩效和技术等方面的审计,确保信息化工作合理有效,如美国的政府责任办公室及派出至各部门的审计官。政府审计体系较为健全的国家,对信息化工作的审计往往在原有的审计体制框架下完成,如美国。政府审计体系相对薄弱的国家,对信息化工作的审计通常由信息化主管部门来承担。

  咨询机构通常由政府设立,由来自产业界和学术界的专家组成,就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和实施进行相关问题的研究和咨询,如美国的总统信息技术咨询委员会和韩国的信息化促进咨询委员会。除了战略咨询机构的设立,一些国家还设立了针对信息化协调、管理、实施等层面的咨询机构。

  三、质检系统信息化管理体制机制建议

  在充分借鉴国外电子政务管理体制机制的基础上,立足质检信息化建设的成果,结合质检系统管理体系的特点,建议从以下方面加强质检系统信息化管理体制机制建设。

  明确信息化领导责任。在总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加强对全局重大信息化事项的决策统筹,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发展战略研究、宏观决策,动态调整信息化发展目标,适应质检发展大局的需要。重点协调总局与地方政府在信息化建设发展目标的一致性,合理划分总局和地方的事权,重点协调检验检疫和质量监督两大系统间的顶层设计,重点协调质检系统东、中、西部的地区差距,有效解决数字鸿沟的扩大。

  建立首席信息官即CIO制度,逐步推行信息主管制度。由各单位中具有较高行政权力的主管信息化的领导担任,首席信息官应作为单位的决策层领导,参与全局性重大事件的高层决策。落实首席信息官管理和协调职责,促进总局与各地局之间、各部门之间信息化工作的协同配合。

  健全信息化管理组织。健全完善总局信息办和各单位信息办等管理机构,将信息办作为统一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常设职能部门,在有条件的单位推行信息化两级组织机构,即信息办与信息中心相分离,由信息办承担全部的管理职能,信息中心作为具体项目的执行、实施和维护部门。

  建立信息化咨询委员会。首先在总局层面建立信息化咨询委员会,作为决策层管理层的参谋部门,成员来自社会公共机构、大学、研究院所和相关领域专家等,咨询机构直接听从最高决策层的指挥和命令,对其他职能部门没有直接指挥和监督的权力,主要为决策机构提供包括技术、管理等咨询建议。

  赛迪世纪信息认为急需完善和理顺信息化管理体制和协调机制。充分发展信息化管理部门的职能,建立信息化建设协调推进机制,避免各自为政和重复建设,形成统一领导、分工明确、协调一致、执行有力的信息化管理体制机制。建议由信息化管理部门即信息办全面负责信息化项目的立项、审批等工作,形成统一出口协调管理。(作者:赛迪世纪信息赵大航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信息中心侯秋枫、周新、黄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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