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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规程》之变中品味火车票的信息化

   【IT168 资讯】 12月1日,颁布13年后首次修订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及《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正式实施。但当日媒体在火车站的现场报道和网民的反应,恐怕令有关部门始料未及。

  在新旧《规程》之间长达13年的跨度里,社会经济高速发展,观念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在这13年中,信息技术对社会的进步和人们的日常生活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人们对信息技术也日益了解。

  因此,人们用新的观念来审视新《规程》,用自己过往13年乘坐火车的体验将新旧《规程》进行对比,也就在所难免了。除了临近实施日时火车站售票厅的公告外,人们并未从其他途径特别是互联网等大众传播渠道获得有关新《规程》的信息,加之火车客运涉及人群大,因此,所有反应都集中在12月1日这一天,舆论强度之高,同样也在所难免。

  人们惊喜地看到,新《规程》与时俱进地将儿童的免票和半票购票的身高标准均提高了10厘米,反映了13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儿童身高不断增长的客观现实。

  人们也惊讶地发现,曾经未能按时乘坐火车,开车后两小时内可以改签的权利,对于乘坐非动车组的乘客已经不复存在。人们之所以有意见,是因为今天的城市交通状况与13年前是无法相比的。如今,即便是居住地离火车站不远的人们,赶火车时也总是提心吊胆,万一碰上交通拥堵,那就只能发出咫尺天涯的感叹了。而且,人们也特别在意动车组与非动车组标准不一的非对称性修订。

  其实,铁路是最早应用信息技术的领域之一,从铁路运行图编制等早期的信息化应用,到今天人们不必再像13年前那样,只能到火车站或者铁路局设定的几个售票处去排队购买车票,而是可以在就近的火车票代售点购票。

  信息技术的价值不仅在于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便捷,而且还在于降低社会成本,创建和谐社会。

  在不考虑超员的情况下,按照旧《规程》,乘客误点两小时之内改签,虽然客户要付出改签费,但成本的大头还是由铁路部门承担。与此同时,可能还有其他乘客正为买不到票而心急如焚。

  笔者赞同新《规程》对车票过时作废的规定,毕竟在铁路特别是高铁高速发展的同时,铁道部门也面临着折旧和运营成本方面的巨大压力。但是笔者却不赞同新《规程》做法的简单。其实,现实可行的做法就是利用手机支付方式:用手机订票,借鉴民航电子客票的做法,在火车站打印车票;也可以用手机改签,改签费可按距发车时间的远近阶梯提高,以便铁路部门有时间撮合其他乘客,从而做到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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